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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元大中创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2018-11-05 06:42:50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本公司”)已于 2018 年 10 月3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ryuantafund.com.cn)发布了《华润元大中创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公告》。为保障华润元大中创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现对本基金终止上市事宜发布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润元大中创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华润元大中创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63 号)和《关于华润元大中创 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生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的公告》等的有关规定,华润元大中创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本基金的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8]507 号)同意。

现将本基金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全称:华润元大中创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润元大中创 100ETF

场内简称:中创 100

交易代码:159942

基金类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日:2015 年 6 月 25 日

终止上市日:2018 年 11 月 6 日

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2018 年 11 月 5 日,即在 2018 年 11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本基金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管理人应当直接终止本基金合同进行清算。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 2018 年 9 月 7 日日终,本基

金的基金资产净值持续低于 5000 万元,即本基金已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本基金将依法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本基金的上市交易,现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8]507 号)。

三、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根据《关于华润元大中创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生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的公告》:“自 2018 年 11 月 6 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即 2018 年 11 月 5 日下午 15:00 后不再接受上述业务申请),同时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投资者届时将无法提交申购、赎回、转换等申请,只能按照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财产清算的相关规定获得所分配的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 本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基金终止上市及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把相关事项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在清算过程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基金财产清算结果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布,并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官方网站(www.cryuanta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0-1000-89)进行详细咨询。

特此公告。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