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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弘康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选择期开放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2019-01-04 18:01:44

博时弘康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选择期开放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1月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博时弘康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弘康18个月定开债

基金主代码 00403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3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博时弘康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博时弘康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赎回起始日 2019年1月7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9年1月7日

下属基金份额的基金简称 博时弘康18个月定开债A 博时弘康18个月定开债C

下属基金份额的交易代码 004034 004035

注:博时弘康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18年12月3日至2019年1月2日17:00 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博时弘康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详见2019年1月4日刊登在《证券日报》及公司网站(www.bosera.com)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弘康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选择期的业务办理时间

自此次博时弘康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将安排10个工作日的选择期,即自2019年1月7日起至2019年1月18日止。在选择期期间,投资人可以办理赎回、转换转出业务,并可以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办理申购业务,相关费率安排详见《博时弘康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3、选择期赎回业务

(1)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某一类别基金份额余额为10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份时,该类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2)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结构如下:

基金份额持有时间 A类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的且持续持有期限少于7日 1.50% 1.50%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续持有期限大于等于7日 0.60% 0.60%

认购或在非同一开放期申购后赎回 0 0

本基金向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有期限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向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有期限大于等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按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

(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赎回份额和账户最低持有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选择期转换转出业务

(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费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业务规则

①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②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申购费为零的基金视同为前端收费模式),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可以转换到前端或后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非QDII基金不能与QDII基金进行互转。

③基金转换的目标基金份额按新交易计算持有时间。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购。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T+2日。

④基金分红时再投资的份额可在权益登记日的T+2日提交基金转换申请。

⑤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2)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适用于基金转换。

出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或其它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3)重要提示

①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可以销售包括本基金在内的两只以上(含两只),且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同一机构的博时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

②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及举例参见2010年3月16日刊登于本公司网站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③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5、基金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办理机构

(1)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2)非直销机构

序号 渠道名称 A类是否开通赎回 A类是否开通转换转出 C类是否开通赎回 C类是否开通转换转出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是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是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是

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是

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是

6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否 是 否

7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是

8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是

9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否 否

10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否 否

11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否 否

12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是

13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是

14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是

15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是

16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是

17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是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基金选择期首日(即2019年1月7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基金管理人应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博时弘康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选择期办理申购、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资料。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根据2019年1月4日刊登在《证券日报》及公司网站(www.bosera.com)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弘康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将于选择期结束后,即2019年1月19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