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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安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9-08-28 07:04:43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1 重要提示1.1 重要提示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8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本报告期自2019年1月25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2.1 基金基本情况基金简称 华安安泰定开债 基金主代码 006418 交易代码 00641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1月25日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6,396,000.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的基础上,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收益。 投资策略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将宏观周期研究、行业周期研究、公司研究相结合,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动态调整大类金融资产比例,自上而下决定债券组合久期、期限结构、债券类别配置策略,在严谨深入的分析基础上,综合考量各类债券的流动性、供求关系和收益率水平等,深入挖掘价值被低估的标的券种。(二)开放期投资策略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及预期的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陆滢 胡波 联系电话 021-38969999 021-61618888 电子邮箱 luying@huaan.com.cn Hub5@spd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50099 95528 传真 021-68863414 021-63602540 2.4 信息披露方式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huaan.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层、32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金额单位:人民币元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9年1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200,618.16 本期利润 1,204,967.9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0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04%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9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10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17,600,967.91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104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封闭式基金交易佣金、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4、本基金于2019年1月25日成立,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未满一年。3.2 基金净值表现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30% 0.03% 0.28% 0.03% 0.02% 0.00% 过去三个月 0.60% 0.02% -0.23% 0.05% 0.83% -0.03%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04% 0.02% -0.28% 0.05% 1.32% -0.03%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华安安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2019年1月25日至2019年6月30日)/ 4 管理人报告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8]20号文批准于1998年6月设立,是国内首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公司总部设在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目前的股东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北京、上海、西安、成都、广州等地设有分公司,在香港和上海设有子公司——华安(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旗下共管理华安创新混合、华安MSCI中国A、华安现金富利货币、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华安黄金易ETF、华安沪港深外延增长混合、华安全球美元收益债券等123只开放式基金,管理资产规模达到3171.00亿元人民币。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郑如熙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01-25 - 15年 复旦大学硕士,15年相关从业经验。历任上海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级分析师、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信用研究员、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交易团队负责人,2017年5月加入华安基金,任固定收益部研究员。2017年7月起,担任华安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2月至2018年5月,同时担任华安慧增优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3月起,同时担任华安安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安逸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11月起,同时担任华安鼎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1月起,同时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4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添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6月起,同时担任华安安平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安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即以公告日为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形。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将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方面全部纳入公平交易管理中。控制措施包括:在研究环节,研究员在为公司管理的各类投资组合提供研究信息、投资建议过程中,使用晨会发言、邮件发送、登录在研究报告管理系统中等方式来确保各类投资组合经理可以公平享有信息获取机会。在投资环节,公司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投资组合的风格和投资策略,制定并严格执行交易决策规则,以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同时严格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授权机制,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交易环节,公司实行强制公平交易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1) 交易所二级市场业务,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控制原则,实现同一时间下达指令的投资组合在交易时机上的公平性。(2) 交易所一级市场业务,投资组合经理按意愿独立进行业务申报,集中交易部以投资组合名义对外进行申报。若该业务以公司名义进行申报与中签,则按实际中签情况以价格优先、比例分配原则进行分配。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合规监察员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3) 银行间市场业务遵循指令时间优先原则,先到先询价的控制原则。通过内部共同的iwind群,发布询价需求和结果,做到信息公开。若是多个投资组合进行一级市场投标,则各投资组合经理须以各投资组合名义向集中交易部下达投资意向,交易员以此进行投标,以确保中签结果与投资组合投标意向一一对应。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风险管理部投资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交易监控、分析与评估环节,公司风险管理部对公司旗下的各投资组合投资境内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投资品种、进行场外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和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以及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如:中债登的债券估值),定期对各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统计检验的方法对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的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风险管理部会同基金投资、交易部门讨论制定了各类投资组合针对股票、债券、回购等投资品种在交易所及银行间的同日反向交易控制规则,并在投资系统中进行了设置,实现了完全的系统控制。同时加强了对各类投资组合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与隔日反向交易的检查;风险管理部开发了同向交易分析系统,对相关同向交易指标进行持续监控,并定期对组合间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了重点分析。本报告期内,除指数基金以外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次数为0次,未出现异常交易。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2019年上半年,债券利率整体呈现震荡走势,半年末10年国债、5年AAA中票利率分别比上年末下行了0bp、5bp。跨过年底后流动性非常宽松,带动各期限利率出现明显下行,各债券品种(尤其是利率债)利率也到达了今年到目前为止的最低点。1月7日央行宣布全面降准后,当月出台的一些政策(比如央行创设央票互换工具)使得市场对宽信用的预期有所上升,1月份社融数据在增速和结构改善方面均显著超预期,市场逐渐形成社融增速继续回升的预期,A股市场也逐渐回暖,股债跷跷板效应开始显现,推动收益率持续上升。3月下旬A股出现一定调整,同时美联储3月议息会议释放更强的鸽派信号,年内加息周期告终的概率显著增加,并开始产生降息预期,美债利率继续突破新低,对国内债市有一定提振作用,利率出现一波回落。4月至5月由于经济数据强于预期,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一季度例会增加“战略定力”、“总闸门”、“防风险”表述,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到“加快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使市场产生央行货币政策导向边际有所收紧的担忧,利率出现了一波明显的上行。但从5月下半月起,随着中美贸易争端的升级,5月经济数据也弱于预期,利率重新步入回落。期间包商银行被接管事件有所超出市场预期,曾引发流动性的担忧,但央行持续的维稳措施最终使得二季度末平稳度过。本基金上半年实施了稳健息差策略,进行了短久期中高评级信用债的配置。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截至2019年6月30日,华安安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4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0.28%。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展望下半年,首先经济基本面维持底部震荡或者小幅下行的可能性偏大,基本面对债市影响偏正面。(1)从社融来看,上半年社融总额比去年有一定回升,但观察社融增长结构中源于企业的部分,只有债券融资表现较好,但中长期贷款仍然疲弱,而委托贷款、信托贷款只是去年的大幅下滑态势有所收敛。包商银行接管事件虽为个案,但将对中小银行的负债端构成持续压力,继而影响其信用投放。因此中期看社融存量增速要继续显著上升,难度较大。(2)上半年财政支出力度加大,财政政策发力基建托底经济意图明显,下半年财政持续发力可期。但地产周期预期见顶回落,基建主要受到地方隐性债务管控的约束,故对冲地产回落难度较大。其次,货币政策转向的可能性较小,流动性预计仍保持合理充裕,随着美联储可能降息,央行动货币政策也存在了空间,因此对债市影响也为偏正面。当然也需要看到,新增短期影响因素,比如可能提高地方债额度及财政预算,股市反弹,贸易战紧张程度暂时缓解,这些对债市边际影响均为偏负面。因此对后市判断仍将维持震荡市,利率下行空间略大于上行空间,信用利差可能有所向上修复。投资策略方面,仍以震荡市思维进行稳健操作,对信用利差空间较小的信用债,以减持并择机置换为利率债为主,同时积极配置中短久期、静态收益和利差空间均较好、信用资质也比较安全的信用债。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负责在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严重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时,评估重大事件对投资品种价值的影响程度、评估对基金估值的影响程度、确定采用的估值方法、确定该证券的公允价值;同时将采用的估值方法以及采用该方法对相关证券的估值与基金的托管银行进行沟通。估值委员会成员由投资总监、研究部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监、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监、基金运营部高级总监、风险管理部总监等人员组成,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及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不进行收益分配。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本基金为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内不存在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5 托管人报告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本报告期内,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托管人”)在对华安安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华安安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该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本报告期内,由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本托管人复核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6.1 资产负债表会计主体:华安安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截止日:2019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资产 本期末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资产: - - 银行存款 352,616.88 - 结算备付金 14,500.00 - 存出保证金 1,545.55 - 交易性金融资产 80,301,000.00 -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80,301,000.00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5,900,230.00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1,182,601.87 -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17,752,494.3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28,960.75 - 应付托管费 9,653.57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8,276.62 - 应交税费 30,969.48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3,665.97 - 负债合计 151,526.39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116,396,000.00 - 未分配利润 1,204,967.91 -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7,600,967.91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17,752,494.30 - 注:报告截止日2019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0104元,基金份额总额116,396,000.00份。6.2 利润表会计主体:华安安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19年1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项目 本期2019年1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一、收入 1,648,323.50 - 1.利息收入 3,153,761.75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12,006.69 - 债券利息收入 2,658,159.51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83,595.55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509,788.00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509,788.00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349.75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 减:二、费用 443,355.59 - 1.管理人报酬 149,961.80 - 2.托管费 49,987.25 -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4,632.42 - 5.利息支出 148,992.44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48,992.44 - 6.税金及附加 8,764.53 - 7.其他费用 81,017.15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204,967.91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204,967.91 -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会计主体:华安安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19年1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项目 本期2019年1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16,396,000.00 - 116,396,000.0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204,967.91 1,204,967.9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16,396,000.00 1,204,967.91 117,600,967.91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基金管理人负责人:朱学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敏,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林6.4 报表附注6.4.1 基金基本情况华安安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409号《关于准予华安安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22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60971571_B01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19年1月25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116,396,000.00元,募集资金在初始销售期间未产生利息,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116,396,000.00元,折合116,396,000.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注册登记机构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央行票据、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投资,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个开放期的前一个月和后一个月以及开放期间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受限制,但在开放期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9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自2019年1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6.4.4.1 会计年度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自2019年1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6.4.4.2记账本位币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6.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1) 金融资产分类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债券投资等;(2) 金融负债分类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6.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债券等,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1) 债券投资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2) 回购协议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6.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6.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6.4.4.7实收基金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6.4.4.8损益平准金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6.4.4.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2)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5) 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8) 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6.4.4.10费用的确认和计量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或相关公告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6.4.4.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选择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的现金红利将按红利派发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基金收益分配政策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对上述基金收益分配政策进行调整。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6.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6.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6.4.5.3差错更正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6.4.6 税项(1)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营本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2)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2011年修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2011年修订)》及相关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规定,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3) 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 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6.4.7 关联方关系6.4.7.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无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发银行”) 基金托管人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6.4.8.1.1 股票交易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无上年度可比期间。6.4.8.1.2 权证交易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无上年度可比期间。6.4.8.1.3 债券交易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债券交易,无上年度可比期间。6.4.8.1.4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应付关联方佣金,无上年度可比期间。6.4.8.2 关联方报酬6.4.8.2.1 基金管理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 本期2019年1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49,961.80 -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0.00 - 注: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H=E×0.30%÷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6.4.8.2.2 基金托管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 本期2019年1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49,987.25 - 注: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H=E×0.10%÷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无。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份额单位:份项目 本期2019年1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1月25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0,000.00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0,000.00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8.59% -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单位:人民币元关联方名称 本期2019年1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52,616.88 46,859.03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无。6.4.9 期末(2019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无。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无。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本财务报表已于2019年8月26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7 投资组合报告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80,301,000.00 68.19 其中:债券 80,301,000.00 68.19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5,900,230.00 30.49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67,116.88 0.31 7 其他各项资产 1,184,147.42 1.01 8 合计 117,752,494.30 100.00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7.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7.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无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7.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7.4.1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80,301,000.00 68.28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80,301,000.00 68.28 7.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11801984 18上饶投资SCP005 100,000 10,059,000.00 8.55 2 011801983 18国联SCP004 100,000 10,056,000.00 8.55 3 011802011 18南方水泥SCP008 100,000 10,056,000.00 8.55 4 011802059 18杭金投SCP011 100,000 10,056,000.00 8.55 5 011900191 19国际港务SCP001 100,000 10,034,000.00 8.53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7.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7.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无。7.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7.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能投资于国债期货。7.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7.12.12018年8月21日,陕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因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被陕西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本基金投资19陕投集团SCP004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投资制度的规定。除19陕投集团SCP004外,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7.12.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7.12.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单位:人民币元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545.5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182,601.87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184,147.42 7.12.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股票。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5 5 23,279,200.00 116,396,000.00 100.00% 0.00 0.00% 8.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0.00 0.00% 8.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8.4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承诺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10,000,000.00 8.59% 10,000,000.00 8.59% 三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0,000,000.00 8.59% 10,000,000.00 8.59% - 9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单位:份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1月25日)基金份额总额 116,396,000.00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6,396,000.00 10 重大事件揭示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无。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涉及本基金财产的诉讼。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本报告期内无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10.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为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10.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2019年1月,针对上海证监局向公司出具的《关于对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公司高度重视,逐一落实各项整改要求,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整改措施,进一步提升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能力。2019年2月,公司已通过上海证监局的检查验收。除上述情况外,本报告期内无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10.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上海证券 2 - - - - - 注:1、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标准: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选用其交易单元供本基金证券买卖专用,选择标准为: (1)内部管理规范、严谨;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2)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够针对本基金业务需要,提供高质量的研究报告和较为全面的服务;(3)具有战略规划和定位,能够积极推动多边业务合作,最大限度地调动整体资源,为基金投资赢取机会;(4)其他有利于基金持有人利益的商业合作考虑。 2、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程序:(1) 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综合服务进行评估由相关部门牵头并组织有关人员依据上述交易单元选择标准和《券商服务评价办法》,对候选交易单元的券商服务质量和综合实力进行评估。(2) 填写《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牵头部门汇总对各候选交易单元券商的综合评估结果,择优选出拟新增单元,填写《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对拟新增交易单元的必要性和合规性进行阐述。(3) 候选交易单元名单提交分管领导审批公司分管领导对相关部门提交的《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及其对券商综合评估的结果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批意见。(4)协议签署及通知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3、报告期内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无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上海证券 14,203,188.05 100.00% 372,100,000.00 100.00% - - 11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份额 申购份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190125-20190630 0.00 59,999,000.00 0.00 59,999,000.00 51.55%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情形。如该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将可能导致基金份额净值波动风险、基金流动性风险等特定风险。 注:无。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无。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