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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易方达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基金名称变更与到期份额折算基准日等事项的公告

2019-09-17 12:51:35

《易方达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于2012年9月20日生效,基金合同生效后七年内(含

七年)为分级运作期。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分级运作期届满,易方达

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1118,以下简称“本基

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基金名称变更为“易方达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以下简称“易方达中小板指数(LOF)”)。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到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第七个分级运

作周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即2019年9月19日)。在到期份额折算基

准日日终,易基中小板A类份额(基金简称“易方达中小板指数分级

A”,基金代码:150106,场内简称“中小A”)和易基中小板B类份额

(基金简称“易方达中小板指数分级B”,基金代码:150107,场内简

称“中小B”)将按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为面值为1.0000元

的场内易方达中小板指数(LOF)份额,易基中小板份额(基金简称

“易方达中小板指数分级”,场内简称“易基中小”)则按折算后1.0000

元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折算。届时,基金管理人将进行注册登记变更、

账户更名等操作。

自2019年9月20日起,本基金名称变更为“易方达中小板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变更为“易方达中小板指数(LOF)”,

基金代码为161118,场内简称为“易基中小”。届时《易方达中小板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易方达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LOF)托管协议》和《易方达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书》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funds.com.cn)和中国证

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敬请

投资者留意。

到期份额折算结束后,场外易方达中小板指数(LOF)份额仍登

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下;场内易方达中小板指数(LOF)份额仍登记在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下。在本基金自动转换完成后,投资者可通过销售

机构查询到期份额折算后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

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

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

《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

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

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

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

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

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funds.com.cn

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 881 8088(免长途话费)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