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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大成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开展直销柜台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0-01-10 07:45:33

为更好地向投资者提供投资理财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有关基金赎回费率调整的规定,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交易账户持有大成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并在2020年1月15日至2020年2月14日15:00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请赎回的投资者进行赎回费率优惠。具体安排如下:

一、适用基金

大成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915)

二、适用销售机构

本公司直销中心(包括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本次优惠活动暂不适用本基金其他销售渠道。

三、优惠活动期限

自2020年1月15日至2020年02月14日15:00前。

四、费率优惠情况

优惠活动期间,凡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持有本基金并办理赎回业务的投资者,在赎回时,赎回费享有如下优惠:

持有期限 原赎回费率 活动期间赎回费率

持有期<7天 1.50% 1.50%

7天≤持有期<3年 0.10% 0.025%

3年≤持有期 0.00% 0.00%

优惠后的赎回费将100%归入基金资产,此次费率优惠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活动仅适用于在优惠活动期限内,通过直销柜台申请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基金转换不参与此次费率优惠。

五、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网址:www.dcfund.com.cn

4、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销售文件。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