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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融通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2020-03-20 07:46: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融通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融通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且本次事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融通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融通超短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700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3月1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融通超短债债券A 融通超短债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7006 007007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自动终止,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且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20年3月19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终止基金合同情形。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且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财产的清算

1、自2020年3月20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以及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4、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5、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6、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

基金管理人应在6个月内办理基金财产的清算事宜,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根据基金财产的情况确定清算期限;在特殊情况下,若截至清算期限届满日,本基金仍持有流通受限证券的(包括但不限于未到期回购等),基金管理人可在该等证券可流通后进行二次清算。本基金的清算期限自动顺延至全部基金财产清算完毕之日。

(二)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三)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四)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五)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四、其他

1、若因本基金所持资产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则本基金可能需要进行二次或多次清算。

2、敬请投资者关注基金清算的相关后续公告。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投资者可以登录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rtfund.com)或拨打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883-8088(国内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情况。

5、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