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各基金基金合同等规定,经协商各相关基金托管人同意,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基金合同中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对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基金合同中的前言、释义、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资金资产估值、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基金的会计与审计、基金的信息披露、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等涉及信息披露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相关基金的名单及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对照表参见附件。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合同进行修订后,也对各基金托管协议涉及的上述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修订。
相关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自公告之日起生效,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基金合同的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按规定更新。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5日
附件1:相关基金的名单
附件1:相关基金的名单
序号 基金名称 托管人
1 招商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
2 招商盛鑫优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中国银行
3 招商添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银行
4 招商招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恒丰银行
5 招商中债-1-3年高等级央企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