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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方永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2020-09-23 07:42:12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20年9月21日发布了《关于南方永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上市的公告》,为了保护持有人利益,现发布《关于南方永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和《南方永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如南方永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基金代码:160130,场内简称:南方永利)(以下简称“本基金”)在开放期届满时,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可以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不需要召开持有人大会。本基金2020年度开放期自2020年8月18日起至2020年9月7日止,截至本次开放期届满,本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已触发基金合同约定的合同终止条款。本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9月17日发布《关于南方永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将依法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本基金的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20]867号)同意。现将本基金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南方永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场内简称:南方永利

  交易代码:160130

  运作方式:LOF

  终止上市日:2020年9月24日

  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2020年9月23日,即在2020年9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本基金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本基金合同依据合同约定的情形终止,基金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基金财产清算相关事宜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9月17日发布的《关于南方永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三、相关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2-42楼

  客服电话:400-889-8899

  (二)基金托管人联系方式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工商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客服电话:95588

  (三)基金代销机构

  具体名单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特别提示

  1、本基金2020年度开放期为2020年8月18日(含)至2020年9月7日(含),因发生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次开放期结束后,本基金将不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

  2、近期,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存在一定的折溢价,交易价格与前一估值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一定的偏离。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于存在溢价的基金份额,可能遭受损失。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南方永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南方永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访问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