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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融通通启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2020-11-27 07:43: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融通通启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融通通启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本基金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且本次事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融通通启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融通通启一年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43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6月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融通通启一年定开债券A 融通通启一年定开债券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437 000438

  注:根据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11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发布的《融通通启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融通月月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六次集中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本基金最近一次开放期自2020年11月20日起至2020年11月26日止。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截至本次开放期最后一日(即2020年11月26日)日终,本基金当日资产净值加上当日申购及转换入申请金额扣除当日赎回及转换出申请金额后,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触发了《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的存续”之“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中约定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情形。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基金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且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财产的清算

  1、自2020年11月27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以及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4、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二)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四)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五)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四、其他

  1、若因本基金所持资产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则本基金可能需要进行二次或多次清算。

  2、敬请投资者关注基金清算的相关后续公告。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投资者可以登录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rtfund.com)或拨打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883-8088(国内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情况。

  5、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