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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颐和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021-09-27 06:19:26

长信颐和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1年9月24日

送出日期:2021年9月2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长信颐和养老三年持有混基金代码 012095

合(FOF)

基金管理人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暂未上-

日 期 市

基金类型 基金中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每份份额

三年持有期到期日(含当日)起

开放赎回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杨帆

证券从业日期 2005-03-01

注:杨帆为本基金的拟任基金经理。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章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主动的资产配置、基金优选,力求基金资产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

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含 QDII 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

黄金 ETF),但基金中基金除外)、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

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

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

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可转换债券、

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

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

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

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

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

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的资产不超过基金资产的60%,投资于港股通

标的股票的比例不高于股票资产的5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中枢为50%,其中权益类资产为股票、存托凭证、股

票型基金以及符合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混合型基金:一是基金合同约定股票、存托凭

证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60%;二是根据基金披露的定期报告,最近4个季度

中任一季度定期报告披露的股票、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基金

经理可以在符合本基金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的前提下,对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进行

调整,但权益资产的向上、向下的调整幅度分别不得超过配置比例中枢的5%、10%,

即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在40%-55%之间。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通过严格的量化规则筛选有潜

在投资价值的标的纳入研究范围,另一方面结合所选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和

投研文化等定性因素进行二次研判,双重维度筛选出中长期业绩稳定的优秀基金。

业绩比较基准 5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45%*中证800指数收益率+5%*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

率折算)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主动管理混合型FOF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

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可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将面临港股通

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M<1,000,000 1.20% 非养老金客户

1,000,000≤M<5,000,000 0.80% 非养老金客户

M≥5,000,000 1000元/笔 非养老金客户

认购费

M<1,000,000 0.06% 养老金客户

1,000,000≤M<5,000,000 0.04% 养老金客户

M≥5,000,000 1000元/笔 养老金客户

M<1,000,000 1.50% 非养老金客户

1,000,000≤M<5,000,000 1.00% 非养老金客户

M≥5,000,000 1000元/笔 非养老金客户

申购费(前收费)

M<1,000,000 0.075% 养老金客户

1,000,000≤M<5,000,000 0.05% 养老金客户

M≥5,000,000 1000元/笔 养老金客户

赎回费 - 0.00% -

注:M为认/申购金额,单位为元;N为持有期限。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80%

托管费 0.20%

销售服务费 -

注:1、管理费率(年):0.8%(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份额部分不收取管理费);

2、托管费率(年):0.2%(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基金份额部分不收取托管费);

3、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

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

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为养老目标基金,致力于满足投资者的养老资金理财需求,但养老目标基金并不代表收益保

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非保本产品,存在投资者承担亏损的可能性。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

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

的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

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基金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港股通机制”)试点允许买卖的规定

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

的股票”)的,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

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

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

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

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

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

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

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属于主动管理混合型基金中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与

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

金份额(含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但基金中基金除外)、

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

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

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可转换债券、可

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

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中枢为50%,其中权益类资产为股票、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以及

符合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混合型基金:一是基金合同约定股票、存托凭证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的60%;二是根据基金披露的定期报告,最近4个季度中任一季度定期报告披露的股票、存托凭证资产占

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基金经理可以在符合本基金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的前提下,对权益类资产

的配置比例进行调整,但权益资产的向上、向下的调整幅度分别不得超过配置比例中枢的5%、10%,即

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在40%-55%之间。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

投资范围。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

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

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投资者认/申购本基金份额后需至少持有3年方可赎回,即在3年持有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

赎回申请,投资者需合理安排资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

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投资者应阅读并完全理解基金合同第二十一章“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中的所有内容,知

悉合同相关争议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上海进行仲裁。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

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本公司网址:www.cxfund.com.cn

本公司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途话费)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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