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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金合信价值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次清算报告

2021-09-28 09:01:33

基金管理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创金合信价值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334 号《关于准予创金合信

尊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由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创金合信价值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

限为不定期,募集期间为 2018 年 1 月 19 日至 2018 年 4 月 18 日,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

资金利息)人民币 354,132,371.05 元,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

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 0033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

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354,154,585.00 份,

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22,213.95 份。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创金合信价值

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在指

定媒介就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事宜进行了公告,详见《创金合信价

值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本基金从 2021 年 4 月 22 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

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

清算程序,本基金第一次清算已经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

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本基金首次清算期间为 2021 年 4 月 22 日至 2021 年 5 月 21 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对《创金合信价值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进行

了公告,并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进行了第一次清算款分配(投资者收到清算款的时间具体

以代销机构划付时间为准)。

本次清算为本基金第二次清算,清算期间为 2021 年 5 月 22 日至 2021 年 9 月 14 日。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已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创金合信价值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创金合信价

值红利混合;基金代码:002463)

2、基金类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5、投资目标:在控制风险的同时,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6、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

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7、基金发售时间:2018 年 1 月 19 日至 2018 年 4 月 18 日

8、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 年 4 月 23 日

三、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已审计)

会计主体:创金合信价值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第二次清算结束日:2021 年 9 月 14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基金第二次清算结束日:2021 年 9 月 14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30,626,051.27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22,572.13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21,392.94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30,670,016.3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基金第二次清算结束日:2021 年 9 月 14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7.48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应付托管费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50,000.00

负债合计 50,007.4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9,161,035.19

未分配利润 1,458,973.67

所有者权益合计 30,620,008.8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0,670,016.34

注:1、基金第二次清算结束日 2021 年 9 月 14 日,A 类基金份额净值 1.0509 元,C 类基金份

额净值 1.0207 元,基金份额总额 29,161,035.19 份,其中 A 类基金份额 28,354,650.01 份,

C 类基金份额 806,385.18 份。

2、本财务报告已经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郭素宏、

李崇签字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 3071 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基金财产分配

由于本基金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第一次清算结束日)仍持有限售股票导致部分资产尚未

变现,故需进行第二次清算。

自 2021 年 5 月 22 日至 2021 年 9 月 14 日止为本次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

金的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一)清算费用

按照《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

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资产清算情况

截至本次清算结束日(2021 年 9 月 14 日),部分资产尚未收回。各项资产清算情况如下:

1、本基金清算结束日银行存款余额为人民币 30,626,051.27 元。

2、本基金清算结束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22,572.13 元。

3、本基金清算结束日的应收利息为人民币 21,392.94 元,为应收资金利息。应收利息于

每季度 3 月、6 月、9 月、12 月 21 日(节假日顺延)结算入账,或在账户注销时一次

性结清。

(三)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清算结束日应付证券清算款为人民币 7.48 元,为股票红利补缴税款,将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支付。

2、本基金清算结束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50,000.00 元,是基金管理人为保护基金持有人

利益,加快清算速度,在第二次财产分配前垫付的款项。

(四)清算期间的损益情况

自 2021 年 5 月 22 日至 2021 年 9 月 14 日清算期间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清算收益

1、利息收入(注 1) 22,460.08

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517,546.37

3、投资收益(注 2) 186,288.82

4、其他收入 -

清算收益小计 -5,308,797.47

二、清算费用

1、交易费用(注 3) 45,652.85

2、其他费用(注 4) 78.96

清算费用小计 45,731.81

三、清算净收益 -5,354,529.28

注:利息收入为以当前使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 2021 年 5 月 22 日至 2021 年 9 月 14 日的银行存款利息、交易所备付金及保证金利息。清算起始日至清算款划出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

生的利息、交易所备付金及保证金产生的利息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基金管理人于基金清

算资金二次分配前对尚未结息部分予以垫资。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

所有。

注 2:投资收益为 2021 年 5 月 22 日至 2021 年 9 月 14 日的股票投资收益和股票红利收

入。

注 3:交易费用为 2021 年 5 月 22 日至 2021 年 9 月 14 日的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

注 4:其他费用为 2021 年 5 月 22 日至 2021 年 9 月 14 日的汇划费。

(五)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第一次清算结束日 2021 年 5 月 21 日基金净资

39,922,440.28

减:首次清算分配款 3,947,902.14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5,354,529.28

二:本次清算结束日 2021 年 9 月 14 日基金净资产 30,620,008.86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本基金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30,620,008.86

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

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运作终止日基金份额持有

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2021 年 9 月 14 日至二次清算分配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孳生的利息归基金份额持有

人所有,以上利息均按实际适用的利率计算。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

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六)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出

具的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五、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创金合信价值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 4 月 2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年 9 月 14 日(基金清算结束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关于《创金合信价值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次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 5035 华润前海大厦 A 座 37 楼

3、查阅方式

www.cjhxfund.com

创金合信价值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1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