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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久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21-11-30 08:03:46

基金管理人: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湘财久丰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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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湘财久丰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19 年 9 月

2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复准予募集注册(证监许可

【2019】1779 号),自 2020 年 4 月 26 日起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湘财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湘财久丰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之“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的第四项“《基金合同》生效后,若登记机构完成每个开

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的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确认时,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

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

表决”。2021 年 9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2 日为本基金开始运作以来的第五个开放期,在

完成该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的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确认时(即 2021 年 10 月 13 日)本基

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款。湘财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了基金财产清算程

序,此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发布《湘财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湘财久丰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

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1 年 10 月 13 日,并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进

入清算程序,清算截止日为 2021 年 11 月 2 日。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

师事务所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一、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湘财久丰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湘财久丰 3 个月定开债券型

基金主代码 00912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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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

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

本基金以 3 个月为一个封闭期。本基金的第一个封

闭期的起始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结束之

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第 3 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

前一日(含该日)。第二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第一个

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日),结束之日为第二个封

闭期起始之日所对应的第 3 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

(含该日),依此类推。月度对日指某一特定日期在后

续日历年份中的对应日期,如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

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该日历年份中不存在对应日

期的,则顺延至该月最后一日的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

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含该

日,即每个开放期首日为每个封闭期起始之日的第 3 个

月后的月度对日,如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

下一个工作日,若该日历年份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

顺延至该月最后一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进入开放期,

期间可以办理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

期不少于 1 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 10 个工作日,开放

期的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封闭期结束前公告

说明。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4 月 26 日

基金管理人 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湘财久丰 3 个月定开债券

型 A

湘财久丰 3 个月定开债券

型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9122 009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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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于 2019 年 9 月 26 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准予募集注册(证监许可【2019】1779

号),募集期为 2020 年 3 月 9 日起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止,自 2020 年 4 月 26 日起基金合

同生效。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数为 211,264,059.78 份(含募集期间利息结

转的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10,038.62 份基金份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湘财久丰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之“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的第四项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登记机构完成每个

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的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确认时,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

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

行表决”,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

约定履行了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根据基金管理人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发布的《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湘财久丰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1 年 10 月 13

日,并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进入清算程序,清算截止日为 2021 年 11 月 2 日。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最后运作日期间,本基金正常运作。

三、财务会计报告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湘财久丰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1 年 10 月 13 日(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负债

银行存款 339,361.59 短期借款 -

结算备付金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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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出保证金 2,694,685.79 衍生金融负债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

其中:股票投资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基金投资 - 应付赎回款 4,552,698.89

债券投资 100,080.00 应付赎回费 11.9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应付管理人报酬 522.75

衍生金融资产 - 应付托管费 174.2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920,000.00 应付销售服务费 323.64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付交易费用 6,124.79

应收利息 6,563.75 应交税费 -

应收股利 - 应付利息 -

应收申购款 88,114.77 应付利润 -

其他资产 - 预提费用 114,400.00

其他负债 10,813.16

负债合计 4,685,069.4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438,112.03

未分配利润 25,624.39

所有者权益合计 463,736.42

资产合计 5,148,805.9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5,148,805.90

注:1、其他负债包括律师费 10,000.00 元、银行汇划手续费 813.16 元。

2、报告截止日 2021 年 10 月 13 日(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湘财久丰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A 份额净值为 1.0594 元,基金份额总额 410,258.68 份;湘财久丰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C

份额净值为 1.0449 元,基金份额总额 27,853.35 份。基金份额总额合计为 438,112.03 份。

3、本基金截至最后运作日的财务报表以清算基础编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对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清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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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21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 日(清算截止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及负债进行清算,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一)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

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最后运作日资产清算情况

1、截至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本基金仍有部分投资(债券与债券回购)尚未到期或变现,

该部分投资性资产已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完成变现处置,扣除交易费用后(不考虑佣金)

的变现金额(含应收利息)合计为人民币 2,021,422.37 元。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的银行存款余额为人民币 339,361.59 元,该款项由基金托管人负

责保管。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的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2,694,685.79 元,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前足额划付至托管账户。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的应收申购款为人民币 88,114.77 元,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足额划付至托管账户。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的应收利息为人民币 6,563.75 元,为了提高清算效率,及时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剩余财产,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对其中部分尚未收回的应收活期存款利

息进行垫付,该垫付资金将于收回款项后返还予基金管理人。

(三)最后运作日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的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 4,552,698.89 元,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2021 年 10 月 15 日完成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的应付赎回费为人民币 11.98 元,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

完成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的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522.75 元,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完成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的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174.27 元,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完成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的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 323.64 元,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完成支付。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的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 6,124.79 元,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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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日完成支付。

7、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的预提费用为人民币 114,400.00 元,由审计费用人民币 12,000.00

元、信息披露费人民币 90,000.00 元、中债登账户维护费人民币 6,000.00 元及上清所账户

维护费人民币 6,400.00 元构成。

其中:审计费已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足额支付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信息披露费已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足额支付予中国证券报有限责任公司,中债登账户维护

费已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足额支付,上清所账户维护费已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2021 年

10 月 26 日足额支付。

8、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的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10,813.16 元,由律师费人民币 10,000.00

元、银行汇划手续费人民币 813.16 元构成。

其中:律师费已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足额支付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截止 2021 年

11 月 2 日,剩余未支付的银行汇划手续费为人民币 65.00 元,将于清算报告出具日后扣划。

本次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本次清算报告期间的清算损益及清算截止日剩余财产情况

报告期间:自 2021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 日止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 2021 年 10 月 13 日基金净资产 463,736.42

加:利息收入-债券利息收入 12.93

利息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注 1) 173.09

利息收入-券商保证金利息收入 181.08

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178.03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注 2) 20.00

减:交易费用 (5.06)

其他费用(注 3) (168.84)

二、清算截止日 2021 年 11 月 2 日基金净资产 464,127.65

注 1: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暂估计提的于基金清算期间内产生的银行存款

利息。

注 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债券投资变现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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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3:其他费用为基金清算期间内发生的银行汇划手续费。

(五)日后事项的说明

截至 2021 年 11 月 2 日(清算截止日)日终,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464,127.65 元。

自清算截止日次日(2021 年 11 月 3 日)至本次清算款划出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亦

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

理人所有,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六)基金清算报告的告知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

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

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剩余财产分配。

五、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关于湘财久丰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关于<湘财久丰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二)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xc-fund.com。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

场所免费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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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