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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22-02-10 10:00:40

招商中债-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2 年 1 月 24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2 年 2 月 10 日

招商中债-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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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重要提示

招商中债-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 2019 年 12 月 17 日《关于准予招商中债-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77 号)注册公开募集,自 2020 年 9 月 9 日起基金合同生

效,基金管理人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商中债-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

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4、《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

形”;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

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

基金合同,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 2022 年 1 月 18 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 5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

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管理人据此决定终止基金合同,并对本基金进行变现及清

算程序,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自 2022 年 1 月 19 日起进入清算期。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市中伦律师

事务所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德勤华永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

具法律意见。

二、 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招商中债-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招商中债-1-3 年国开债

基金主代码 008813

交易代码 00881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9 月 9 日

最后运作日(2022-01-18)基

金份额总额

1,516,639.15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争取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前获得与标

的指数相似的总回报,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

化。 招商中债-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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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策略

1、指数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的方

法,投资于标的指数中具有代表性和流动性的成份券和备选

成份券,或选择非成份券作为替代,构造与标的指数风险收

益特征相似的资产组合,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

值不超过 0.3%,将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 3%以内。如因标的

指数编制规则调整等其他原因,导致基金跟踪偏离度和跟踪

误差超过了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

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2、债券投资策略

基于基金流动性管理和有效利用基金资产的需要,本基金将

投资于流动性较好的债券,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提高基金

资产的投资收益。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货币政策、

证券市场变化等分析判断未来利率变化,结合债券定价技

术,进行个券选择。

3、回购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考虑债券投资的风险收益情况,以及回购成本等

因素的情况下,在风险可控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通

过债券回购进行投资操作。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收益率×95%+同期银行活期存

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

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

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债券市场相似的风

险收益特征。

基金管理人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招商中债-1-3 年国开债 A 招商中债-1-3 年国开债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8813 008814

最后运作日(2022-01-18)下

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505,815.91 份 10,823.24 份

三、 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12 月 17 日证监许可【2019】2877 号文注册募集,由基金

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至 2020 年 9 月 4 日向社会公开

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9 月 9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含利息

结转的份额)总数为 6,100,055,684.53 份。自 2020 年 9 月 9 日至 2022 年 1 月 18 日期间,

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根据《招商中债-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

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有下列情招商中债-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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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4、《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

形”;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

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

基金合同,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 2022 年 1 月 18 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 5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

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管理人据此决定终止基金合同,并对本基金进行变现及清

算程序,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自 2022 年 1 月 19 日起进入清算期。

基金管理人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发布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中债-1-3 年

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自 2022 年 1

月 19 日起进入清算期。

四、 财务会计报告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招商中债-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 年 1 月 18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最后运作日

2022 年 1 月 18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96,558.90

结算备付金 4.35

存出保证金 269.51

交易性债券投资 1,450,021.08

资产总计 1,746,853.84

负 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113.06

应付托管费 37.66

应付销售服务费 0.40

其他负债 211,076.24

负债合计 211,227.3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516,639.15

未分配利润 18,987.3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35,626.48 招商中债-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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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746,853.84

注:1、基金最后运作日 2022 年 1 月 18 日,招商中债-1-3 年国开债 A 单位净值为 1.0126

元,份额为 1,505,815.91 份,资产净值为 1,524,721.22 元;招商中债-1-3 年国开债 C 单

位净值为 1.0076 元,份额为 10,823.24 份,资产净值为 10,905.26 元;

2、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

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本基金已将账面价值高于预计可收回金额的资产

调整至预计可收回金额,并按预计结算金额计量负债。同时,不对资产、负债进行流动与非

流动的划分。

五、 清算情况

自 2022 年 1 月 19 日至 2022 年 1 月 24 日止为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

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按照《招商中债-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

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

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的清算

费用将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并支付。

2、 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 296,558.90 元,其中 296,477.24 元为存储于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的活期银行存款, 81.66 元为应计活期银行存款利息;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 4.35 元,为应计最低备付金利息;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 269.51 元,其中 269.23 元为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收取并保管的存出保证金,0.28 元为应计存出保证金利息;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债券投资 1,450,021.08 元,其中交易性债券投资市值为

1,424,801.30 元,应计交易性债券投资利息为 25,219.78 元。上述交易性债券投资已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变现。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尚未返招商中债-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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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的存出保证金、应计活期银行存款利息、应计最低备付金利息、应计存出保证金利息。

3、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 113.06 元,该款项已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 37.66 元,该款项已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 0.40 元,该款项已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 211,076.24 元,该款项包括预提 2021 年报社信息披露费

102,576.24 元、预提 2021 年审计费 57,000.00 元、预提 2021 年 4 季度指数使用费 50,000.00

元、预提中债登账户维护费 1,500.00 元,其中预提中债登账户维护费已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支付,剩余预提费用将于收悉发票后安排支付。

4、清算期间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 2022 年 1 月 18 日基金净资产 1,535,626.48

加:清算期间(2022-1-19 至 2022-1-24)利息收入 73.65

利息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注 1) 73.59

利息收入-存出保证金利息收入(注 1) 0.06

加: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注 2) -3,894.60

加:投资收益 3,066.94

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注 3) 147.49

投资收益-差价收入(注 3) 2,919.45

减:清算期间(2022-1-19 至 2022-1-24)费用 15.00

其他费用(注 4) 15.00

二、2022 年 1 月 24 日基金净资产 1,534,857.47

注:1、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 2022 年 1 月 19 日至 2022 年 1 月 24 日

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和存出保证金利息;

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系交易性债券投资清算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投资收益系清算期间持有交易性债券投资产生利息收入和卖出交易性债券投资产生

的差价收入;

4、其他费用系自 2022 年 1 月 19 日至 2022 年 1 月 24 日清算期间托管账户扣缴的银行

划汇费;

A/C 类份额之间的收入和费用按照各级别净值占比进行分配和分摊。 招商中债-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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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1,534,857.47

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

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各级别基金份额持有

人持有的该级别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2022 年 1 月 25 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亦属份额持有人所有。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该笔款项(该

金额可能与实际结息金额存在略微差异),供清盘分配使用。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及垫

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5、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后,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 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招商中债-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关于招商中债-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事宜之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

招商中债-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2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