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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安保创新医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2-06-02 06:16:17

国寿安保创新医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6月1日

送出日期:2022年6月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国寿安保创新医药股票 基金代码 009502

下属基金简称 国寿安保创新医药股票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09502

下属基金简称 国寿安保创新医药股票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09503

基金管理人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12月28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刘志军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0年12月28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2年3月1日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深度挖掘创新医药产业的投资机会,集中投资于创新医药主题相关的优质上市公司,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参与融资交易。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投资于创新医药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本基金将及时对其做出相应调整,并以调整变更后的投资比例为准。

主要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分析宏观经济和证券市场发展趋势,评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各类资产的预期收益与风险,据此合理制定和调整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的比例,在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力争投资组合的稳定增值。在大类资产配置上,本基金将优先考虑股票资产的配置,剩余资产将配置于债券和现金类等大类资产上。除主要的股票及债券投资外,本基金还可通过投资衍生工具等,进一步为基金组合规避风险、增强收益。 2、“创新医药”主题界定 “创新医药”企业是创新医药产业链的优质公司,具体从事创新药、医疗器械、细胞和基因治疗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相应的新兴诊疗技术等领域。本基金的股票主要投资于“创新医药”相关的产业和行业,所投资的行业将涵盖证监会所划分一级行业类中的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从具体投资标的上看,包括:化学创新药、生物创新药、中药创新药、细胞及基因治疗、创新器械设备、创新医药服务等。 同时,本基金对创新医药主题的产业发展进行密切跟踪,随着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相关主题的上市公司的范围也会相应改变。本基金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相关主题概念和投资范围的认定。 3、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行业配置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挑选符合“创新医药”主题标准的上市公司。 4、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类属资产配置策略、期限结构策略、久期调整策略、个券选择策略、分散投资策略、回购套利策略、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等投资管理手段,对债券市场、债券收益率曲线以及各种债券品种价格的变化进行预测,相机而动、积极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70%+恒生医疗保健指数收益率*1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数据截至2022年3月31日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1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国寿安保创新医药股票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0,000 1.50% -

1,000,000≤M<3,000,000 1.00% -

3,000,000≤M<5,000,000 0.60% -

M≥5,000,000 1,000元/笔 按笔收取

赎回费 N<7日 1.50% -

7日≤N<30日 0.75% -

30日≤N<180日 0.50% -

N≥180日 0% -

国寿安保创新医药股票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申购费 (前收费) - 0%

赎回费 N<7日 1.50%

7日≤N<30日 0.50%

N≥30日 0%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年费率:1.20%;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1.20%

托管费 年费率:0.20%;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0.20%

销售服务费 国寿安保创新医药股票A 0.00%

国寿安保创新医药股票C 年费率:0.30%;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0.30%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诉讼费、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费用、银行汇划费用、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

合理费用、交易证券、期货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

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

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管理风险、职业道德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性风险、实施侧袋

机制对投资者的影响、本基金特定投资标的带来的风险及其他风险。

本基金特定投资标的带来的风险包括:

(1)本基金主要是基于深入研究影响创新医药产业发展的关键性驱动因素,动态把握引导市场运行的

长期性以及具备创新医药概念的投资主题,因此,存在对关键性驱动因素影响的范围、程度以及期限判断

错误所导致的主题配置失误风险。

(2)投资港股的风险

1)港股交易失败风险。港股通业务试点期间存在每日额度和总额度限制。总额度余额少于一个每日额

度的,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自下一港股通交易日起停止接受买入申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

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开市前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新增的买单申报将

面临失败的风险;在联交所持续交易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当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

买入交易的风险。

2)汇率风险。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的港币买入参考汇率和卖出

参考汇率,并不等于最终结算汇率。港股通交易日日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净额换汇,

将换汇成本按成交金额分摊至每笔交易,确定交易实际适用的结算汇率。故本基金投资面临汇率风险。

3)境外市场的风险。

①本基金将通过港股通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进入、投资额度、可投资对象、税务政策等方面都有

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

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②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A股市场规则,在“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参与香港股

票投资还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特殊风险:

a)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

价波动;

b)只有沪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

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c)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香港联合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时,香港联合交易所将可能停市,投

资者将面临在停市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认定的交易异

常情况时,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可能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投资者将面临在

暂停服务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

d)投资者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情况,所取得的港股通股票

以外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证券,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上海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得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行权;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

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证券,可以享有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

e)代理投票。由于中国结算是在汇总投资者意愿后再向香港结算提交投票意愿,中国结算对投资者设

定的意愿征集期比香港结算的征集期稍早结束;投票没有权益登记日的,以投票截止日的持有作为计算基

准;投票数量超出持有数量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数。

(3)本基金可投资于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由于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非公开发行和交易,且限制投资

者数量上限,潜在流动性风险相对较大。若发行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或投资者大量赎回需要变现资产时,受

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

失。

(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这类证券的风险主要与资产质量有关,比如债务人违约可

能性的高低、债务人行使抵销权可能性的高低,资产收益受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的影响程度,资产收益

与外部经济环境变化的相关性等。如果资产支持证券受上述因素的影响股指期货程度低,则资产风险小,

反之则风险高。

(5)本基金可以投资股指期货,可能面临基差风险、合约品种差异造成的风险和标的物风险。标的股

票指数价格与股指期货价格之间的价差被称为基差。在股指期货交易中因基差波动的不确定性而导致的风

险被称为基差风险。合约品种差异造成的风险,是指类似的合约品种,在相同因素的影响下,价格变动不

同。表现为两种情况:1)价格变动的方向相反;2)价格变动的幅度不同。类似合约品种的价格,在相同

因素作用下变动幅度上的差异,也构成了合约品种差异的风险。标的物风险是由于投资组合与股指期货的

标的指数的结构不完全一致,导致投资组合特定风险无法完全锁定所带来的风险。

(6)本基金可以投资国债期货,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是因期货市场

价格波动使所持有的期货合约价值发生变化的风险。基差风险是期货市场的特有风险之一,是指由于期货

与现货间的价差的波动,影响套期保值或套利效果,使之发生意外损益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分为两类:

一类为流通量风险,是指期货合约无法及时以所希望的价格建立或了结头寸的风险,此类风险往往是由市

场缺乏广度或深度导致的;另一类为资金量风险,是指资金量无法满足保证金要求,使得所持有的头寸面

临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7)本基金将融资纳入到投资范围中,融资业务可以提高基金的杠杆,在可能带来高额收益的同时,

也能够产生较大的亏损,此外还包括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流动性风险和监管风险等。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

保证。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本基金的争议解决方式: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址:http://www.gsfunds.com.cn 客服电话:4009-258-25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