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弘毅远方国证消费 100 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弘毅远方
国证消费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 5000 万
元的提示性公告》和《关于弘毅远方国证消费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等有关规定,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弘毅远方国证消费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终止上市交易,并获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22]1006 号)的同意。现将本基
金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并终止申购赎回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弘毅远方国证消费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弘毅远方国证消费 100ETF
场内简称:消费 100ETF
基金代码: 159986
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终止上市日: 2022 年 10 月 27 日
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 2022 年 10 月 26 日,即在 2022 年 10 月 26 日下
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本基金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 基金终止上市的主要内容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
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 本
基金应当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
截至 2022 年 10 月 19 日,本基金已连续 5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不需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决定终止本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2 年 10 月 19 日,自 2022 年 10 月 20 日(最后运作日
的次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基金财产清算相关事项详见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发布的《关于弘毅远方国证消费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终止本基金的上
市交易,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22]1006 号)同意。
三、基金份额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本基金自 2022 年 10 月 20 日起进入清算程序。进入清算程序后,基金管理
人不再接受持有人提出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申请。同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
基金托管费。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
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基金财产清算报告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布,并将遵循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本基金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的规定办理场内基金份额退出登记等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 www.honyfunds.com或拨打客户服务
电话 400-920-8800(全国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
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
与自身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本公告的解释
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特此公告。
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