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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旗下基金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2022-11-08 10:37:34

关于公司旗下基金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

(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13 号)的有关规定。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22年11月7日起,对

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持有的阳光诺和(股票代码688621)采用“指数收益

法”估值。

自上述股票复牌之日起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

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