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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上证50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LOF)2022年第4季度报告

2023-01-19 06:33:18

202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3年1月19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3年1月18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国金上证50指数增强(LOF)

场内简称 国金上证50指数增强(LOF)

基金主代码 50202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10月14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4,359,772.80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在力求对标的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基础上,通过精选个股优化指数组合管理与风险控制,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本基金力争使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8.0%。

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指数化投资为主、增强型投资为辅,力求投资收益能够跟踪并适度超越标的指数。

业绩比较基准 95%×上证50指数收益率+5%×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国金上证50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金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

来,基金合同于2019年10月14日生效。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2年10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988,515.24

2.本期利润 615,694.74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59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2,975,066.51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597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

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11% 1.34% 0.95% 1.41% -0.84% -0.07%

过去六个月 -12.98% 1.12% -13.15% 1.16% 0.17% -0.04%

过去一年 -17.85% 1.22% -18.54% 1.25% 0.69% -0.03%

过去三年 -9.08% 1.22% -13.02% 1.24% 3.94% -0.0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4.03% 1.19% -10.79% 1.21% 6.76% -0.02%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上证50指数收益率×95%+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3.2.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

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由原“国金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于2019年10月14日转型而来,图示日

期为2019年10月14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3 其他指标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宫雪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年5月27日 - 14年 宫雪女士,中国科学院博士。2008年7月至2011年12月在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部,任产业分析师;2012年2月至今在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产品经理、行业分析师、产品与金融工程部副总经理、指数投资部副总经理、指数投资事业部总经理、量化投资事业三部总经理兼产品中心代总经理;现任创新投资部总经理。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首任基金经理的

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

办法》的相关规定。

4.1.1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不存在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金上证50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

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

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

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国

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制度、流程和系统等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

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在投资决策内部控制方面,各投资组合按投

资管理制度和流程独立决策,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在交易执行控制方面,通过完善交易范围内各类交易的公平交易执行细则、严格的流程控制、持

续的技术改进,确保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在行为监控和分析评估方面,通过IT系统和人工监控

等方式进行日常监控,确保做好公平交易的监控和分析。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未出现同日反向

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四季度,货币政策保持宽松,促消费政策不断释放,且疫情恢复预期加强,地产政策继续加

快发力。股票市场反弹明显,估值水平有望继续恢复。本基金以指数化投资为主、增强型投资为

辅,尽可能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1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0.95%;报告期内,

本基金的日均跟踪偏离度为0.11%,低于合同约定的日均跟踪偏离度0.5%的水平,年化跟踪误差

为3.21%,低于合同约定的年化跟踪误差8%的水平。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无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的情况。截至本

报告期末,本基金存在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已经按

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31,155,194.79 93.83

其中:股票 31,155,194.79 93.83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028,961.32 6.11

8 其他资产 20,885.55 0.06

9 合计 33,205,041.66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1,804,758.00 5.47

C 制造业 12,952,270.50 39.28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513,845.00 4.59

E 建筑业 600,015.00 1.82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42,657.00 1.04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10,219,622.05 30.99

K 房地产业 573,427.00 1.74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144,959.00 3.47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885,330.00 2.68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30,036,883.55 91.09

5.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1,962.80 0.04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64,027.44 2.01

J 金融业 442,321.00 1.34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118,311.24 3.39

5.2.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

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519 贵州茅台 1,600 2,763,200.00 8.38

2 601318 中国平安 57,100 2,683,700.00 8.14

3 600036 招商银行 65,100 2,425,626.00 7.36

4 601012 隆基绿能 32,008 1,352,658.08 4.10

5 601166 兴业银行 76,600 1,347,394.00 4.09

6 600900 长江电力 59,900 1,257,900.00 3.81

7 601888 中国中免 5,300 1,144,959.00 3.47

8 600030 中信证券 51,455 1,024,469.05 3.11

9 600276 恒瑞医药 23,504 905,609.12 2.75

10 603259 药明康德 10,930 885,330.00 2.68

5.3.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

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837 海通证券 50,900 442,321.00 1.34

2 600570 恒生电子 8,014 324,246.44 0.98

3 600588 用友网络 9,100 219,947.00 0.67

4 601728 中国电信 28,600 119,834.00 0.36

5 603070 万控智造 418 7,356.80 0.02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股指期货投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

年8月22日受到国家外汇管理局给予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措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

年3月25日受到中国银保监会给予罚款300万元的行政处罚,于2022年11月4日受到中国银保

监会给予罚款460万元的行政处罚,于2022年12月30日受到中国银保监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

5.6万元并罚款3423.5万元的行政处罚措施;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受到中

国银保监会给予罚款350万元的行政处罚,于2022年10月28日受到中国银保监会给予罚款450

万元的行政处罚,于2022年11月4日受到中国银保监会给予罚款150万元的行政处罚;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受到深圳证监局给予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上述证券的投资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除上述

情况外,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本期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

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报告期,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2,056.0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18,829.50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20,885.55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3,817,115.95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45,677,838.43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45,135,181.58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4,359,772.80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7日 - 26,094,989.56 26,094,989.56 - -

产品特有风险

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比达到或超过20%的情形,由此可能导致的特有风险包括:产品流动性风险、巨额赎回风险以及净值波动风险等。本基金管理人将持续加强投资者集中度管理,审慎确认大额申购与大额赎回,同时进一步完善流动性风险管控机制,加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保护。

注: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募集的文件;

2、国金上证50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3、国金上证50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4、国金上证50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报告期内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

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咨询本管理人。

咨询电话:4000-2000-18

公司网址:www.gfund.com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