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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要求,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作为光大保德信新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
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起对旗下光大保德信新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增设收取销售服务费的 C 类基金份额,并更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信息,同时对《光大保德信新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
称“基金合同” )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 C 类基金份额
自 2023 年 2 月 28 日起, 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并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
码,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 A 类基金份额(现有份额)或 C 类基金份额对应
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
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两类基金份额净值和两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目前已持有本
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根据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为 A 类基金份额。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的费率如下所示:
(一)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现有份额),基金代码: 360006
1、申购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50 万元以下 1.5%
50 万元(含 50 万元)到 500 万元 0.9%
500 万元(含 500 万元) 以上 每笔交易 1000 元
2、赎回费
对于A类基金份额,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
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其他情形下赎回费中25%归入基金资产,其
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手续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设置如2
下表所示:
持续持有期 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7 日以内 1.5%
7 日(含 7 日) 至 1 年 0.5%
1 年(含 1 年) 至 2 年 0.2%
2 年(含 2 年) 及以上 0
注:赎回费的计算中 1 年指 365 个公历日。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二)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新增加的份额),基金代码: 018005
1、申购费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赎回费
对于 C 类基金份额,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
入基金财产。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设置如下表所示:
持续持有期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7 日以内 1.5%
7 日(含 7 日) 至 30 日 0.5%
30 日(含 30 日) 及以上 0%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 0.40%年
费率计提。
二、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包括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公司上海投资理
财中心、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平台(含移动终端平台)。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3
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如有其他销售机构新增办理本基金 C 类基金份
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届时相关公告为准。
三、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
为确保光大保德信新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份额符合法律、法规和基
金合同的规定,本公司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 对基金合同的相关内
容进行了修改,并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信息。本次基金合同修改的
内容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以修改的事项,
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
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合同的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1: 《光大保德信新增长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
重要提示:
1、 本公司将根据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修改托管协议,托管协议的具体修改内
容详见附件 2: 《光大保德信新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2、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进行相应修改。
3、投资者可拨打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2888,
或登录公司网站 www.epf.com.cn,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
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
息披露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4
1、《光大保德信新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2、《光大保德信新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