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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前海联合泳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23-03-22 07:42:01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收益分配基准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

金的相关指标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单位:元)

新疆前海联合泳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前海联合泳祺纯债

006203

2018年09月06日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新疆前海联合泳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新疆前海联合泳祺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

2023年3月16日

本次分红为2023年度第一次分红

前海联合泳祺纯债A

006203

1.0381

11,128,406.30

0.30

前海联合泳祺纯债C

006204

1.1500

106.43

0.3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除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分红对象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2023年3月23日

2023年3月23日

2023年3月24日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1)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转投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日为:2023年3月23日;

2)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基金账户日:2023年3月24日;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

2023年3月27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qhlh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40-0099(免长途电话费))查询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投资者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15:00前)通过销售网点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个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的申请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有效的分红方式为准。

  (4)基金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若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低于初始面值的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