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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聚盈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第1季度报告

2023-04-22 13:46:19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国泰聚盈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3年第 1季度报告

2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于 2023年 4月 20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

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3年 1月 1日起至 3月 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国泰聚盈三年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8217

交易代码 00821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

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 12月 26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239,114,499.92份

投资目标

在注重风险和流动性管理的前提下,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

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1、封闭期投资策略:(1)类属配置策略; (2)信用债

策略;(3)债券回购投资策略;(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策略。

2、开放期投资策略: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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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

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进行流动性管理。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

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较低预期风

险和预期收益的产品。

基金管理人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23年 1月 1日-2023年 3月 31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12,522,363.97

2.本期利润 12,522,363.97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56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253,981,072.36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66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 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

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

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 净值增长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 ①-③ 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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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率① 率标准差

基准收益

率③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过去三个月 0.56% 0.01% 0.93% 0.03% -0.37% -0.02%

过去六个月 1.17% 0.01% 0.89% 0.06% 0.28% -0.05%

过去一年 2.52% 0.01% 3.49% 0.05% -0.97% -0.04%

过去三年 7.31% 0.01% 10.14% 0.06% -2.83% -0.05%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8.00% 0.01% 13.17% 0.06% -5.17% -0.05%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泰聚盈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9年 12月 26日至 2023年 3月 31日)

注: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12月26日,本基金在6个月建仓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

例符合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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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刘嵩扬

国泰农

惠定期

开放债

券、国

泰丰鑫

纯债债

券、国

泰惠信

三年定

期开放

债券、

国泰添

瑞一年

定期开

放债

券、国

泰聚盈

三年定

期开放

债券、

国泰合

融纯债

债券、

国泰信

利三个

月定期

开放债

券、国

泰瑞泰

纯债债

券、国

泰睿元

一年定

期开放

债券发

起式、

国泰睿

2020-07-03 - 11年

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北京

鹏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鹏

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江

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 4月加入国泰基金,

拟任基金经理。2020 年 7

月起任国泰农惠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

丰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国泰惠信三年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

泰添瑞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

泰聚盈三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合融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和国泰信利三个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 8

月起兼任国泰瑞泰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21年 12月起兼任

国泰睿元一年定期开放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2022年 9月起

兼任国泰睿鸿一年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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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鸿一年

定期开

放债券

发起式

的基金

经理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生效之日,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

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公

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约定,本着

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等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

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未发生损害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未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不当关联交易及其他违规行为,信息披

露及时、准确、完整,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资产、投资组合与公司资产

之间严格分开、公平对待,基金管理团队保持独立运作,并通过科学决策、规范运作、精心

管理和健全内控体系,有效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的相关规定,通过严格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流程,对各环节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进行有

效控制,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

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确保公平对待所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未发生大额同日反向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国泰聚盈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3年第 1季度报告

7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3年 1季度利率走势整体维持震荡,但是信用利差大幅收缩,信用债整体表现强于

利率债。市场杠杆水平明显提升,资金利率波动加大。组合持仓以中高评级信用债为主,整

体杠杆较高,久期维持中性水平。未来一段时间仍然计划以票息资产为主,获取稳定的收益

回报。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的净值增长率为 0.5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93%。

4.5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3,028,136,905.26 99.98

其中:债券 3,028,136,905.26 99.98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14,414.97 0.02

7

其他各项资产 - -

8

合计 3,028,651,320.23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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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3,028,136,905.26 134.35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442,106,850.72 63.98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3,028,136,905.26 134.35

5.5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220412 22农发 12 6,100,000 612,831,845.54 27.19

2 220313 22进出 13 5,000,000 503,807,538.86 22.35

3 180411 18农发 11 3,100,000 325,467,466.32 14.44

4 222200001

22浙商银

行绿债 01

2,100,000 212,034,896.91 9.41

国泰聚盈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3年第 1季度报告

9

5 2220086

22南京银

行 03

2,100,000 211,797,617.50 9.40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

农发行、光大银行、

建设银行、交通银行、进出口行、上海银行、浙商银行、中国银行

违规外)没

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及下属分支机构因未按照合同约定条件,根据项目实际进度和

资金需求发放贷款资金,贷款的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发放资本金比例不

到位的项目贷款的违规行为;贷款

三查

不到位;换领许可证未按规定进行公告;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形成不良;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

信贷资金实际用途与合同约定不符;违规为不符合政府购买服务规定项目提供融

资;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通过借新还旧延缓不良暴露;贷款调查审查不尽职;

贷后管理不到位;违规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承兑业务;固定资产贷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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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位;违规发放贷款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向非农企业发放农业小企业贷款,

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未按监管规定报送案件(风险)信息;贷款“三查”不严,

导致信贷资金形成不良;未按照项目实际进度发放贷款;未按规定监督贷款资金

实际用途;违反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规定;未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严格管

理与控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在办理贷款业务中存在转嫁成本问题,抵押

物评估费用由借款人承担;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贷款资金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

用;未对集团客户纳入统一授信管理;未落实“实贷实付”,贷款资金滞留账户,

利纯纯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还贷;为已发生实质性

风险的企业违规办理无还本续贷业务,延缓风险暴露;违规办理贷款业务、将经

营成本转嫁给借款人;未落实“实贷实付”,贷款资金滞留账户;信贷资金违规流

入房地产,项目贷款支付依据不充分,未严格执行“实贷实付”;内控制度执行不

到位,员工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挪用资金;存贷挂钩,违规收取贷款保证金;未有

效监督贷款资金用途,信贷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存

贷挂钩,违规收取贷款保证金,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原因,受到监管机构公

开处罚。

光大银行及其下属分支机构因未落实授信条件发放贷款、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

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违规宣传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内控制度不健全、执行不

严导致案件发生;迟报案件信息;信贷业务违规;贷款“三查”管理不审慎、不良

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未按监管规定报送案件信息;

贷款管理不到位;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违反区域限购政策发放个

人住房按揭贷款、对房地产开发贷款资金用途管理不尽职、流动资金贷款违规流

入房地产企业;案防管理不到位;违规办理个人贷款,未严格落实保证合同面签

制度;向客户转嫁经营成本;存贷挂钩、个人经营性贷款用途监控不到位、表外

业务管理不严;信用卡催收严重不审慎;违规办理贷款业务;内控制度执行不到

位;违规办理票据业务导致信贷资金损失等原因,受到监管机构公开处罚。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因存在贷款三查不尽职且形成风

险、贷后管理不到位;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与监管规定不符;监管发现问题

屡查屡犯或未充分整改;向检查组提供企业出具的虚假证明材料;未按规定及时

报送案件信息;违规发放房地产贷款;贷款审查严重不尽职,违规办理虚假按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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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违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违规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提供融资,后期以流动

资金贷款承接前期融资;信用卡资金违规流入证券公司;违反产业政策为“两高

一剩”企业提供融资;小微企业统计数据与事实不符,企业划型不准确,将大中

型企业纳入小微企业统计;小微快贷业务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违规收取民营企业、

小微企业费用;违规借贷搭售理财产品;精准扶贫小额贷款资金违规归集使用;

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违规发放贷款掩盖风险;违规变相突破单一法人客户授

信额度限制;搭桥贷款业务不合规;流动资金贷款管理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固定

资产贷款管理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并购贷款管理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个人贷款管

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理财业务风险隔离不符合监管规定;理财业务投资运

作不合规;违规通过理财业务实现不良资产虚假出表;违规虚增资本;面向一般

个人客户销售的理财产品资金流向不符合规定,违规投资权益类资产;理财产品

信息登记不及时,部分产品未登记底层资产;理财业务统计数据与事实不符;理

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余额超过监管比例要求;同业投资业务管理违反

审慎经营规则;债券投资业务未准确计量风险,个别债券风险加权资产计提比例

低于监管要求;串用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掩盖信用风险;贴现资金违规回流出票

人;违规向委托贷款借款人收取手续费;对信用卡业务异常交易行为监控不力导

致频繁套现;银行集团并表统一授信管理流于形式等原因,受到监管机构公开处

罚。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因流动资金贷款发放不审慎;国内信用

证贸易背景审查不严,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未按规定报送监管数据;贷款风

险分类不真实、涉企违规收费;转嫁抵押物评估费, 增加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未

严格监控贷款用途,流动资金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贷款支付管理与控制不

到位;个人消费贷款、信用卡透支资金流入房地产领域或用于生产经营;向购买

主体结构未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贷款“三查”不到位、贷款资金流

入股市,贷款“三查”不到位、贷款资金流入房市,未区分押品风险状况、强制要

求购买财产保险并承担相应保费;未按规定报送案件(风险)信息;发生员工诈

骗案件,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个人经营贷款挪用至房地产市场;个人消费贷款

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总行对分支机构管控不力承担管理责任;办理贸易背景不

真实的银行承兑汇票;内控制度及执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案防管理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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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依法合规使用客户信息;违规办理同业业务;信贷业务违规;未按规定对保险

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进行执业登记和管理;保险代理业务档案不完整;违反规定开

展互联网保险业务;违规向小微企业转嫁保险成本;信贷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

信贷资金流入第三方存管账户等原因,受到监管机构公开处罚。

中国进出口银行及下属分支机构因并购贷款管理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尽职导致贷

款被挪用;贷款用途不合规;通过租金保理业务变相违规新增地方政府融资平台

贷款;租金保理业务基础交易不真实;保理业务贷后管理不审慎;贷款管理不审

慎,贷款形成不良;未严格落实“实贷实付”等原因,受到监管机构公开处罚。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因违反反洗钱法受到监管机构公开处罚。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因信贷业务违规;小微企业贷款贷后管

理不到位;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通过资产池、债权融资计划、应收

款保兑等业务虚增存贷款;以建筑企业名义,通过应收款保兑、国内信用证等业

务,变相为房企增加融资;债权融资计划业务开办不审慎,存在资金被挪用于土

地竞拍保证金、以息转费等情况;未落实资金用途管控要求,“易企银”平台融出

信贷资金被挪用于土地竞拍保证金或支付土地款;信贷管理不审慎,个人消费贷

款、个人经营性贷款被挪用于归还他行购房贷款;小微自助贷业务办理不审慎,

虚增小微企业贷款;转嫁数据服务成本;“e家银”代发工资平台存款违反计息规

则;贷款“三查”不到位,违规向公职人员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部分贷款资金被

挪作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贷管理不审慎,信用卡分期资金违规流入股市;小

微资产池业务办理不审慎,虚增小微资产池贷款;个人贷款违规流入证券账户或

基金专户;首付款资金来源审查不严导致“假首付”;贷款转作本行保证金虚增存

款;应收账款保兑及转让业务交易背景虚假;委托贷款委托资金来源于本行授信

资金且用于违规领域;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归还本行应收账款保兑业务垫款等原

因,受到监管机构公开处罚。

中国银行及下属分支机构因内控管理不到位,导致违规发放贷款,发生员工涉刑

案件;贷后管理不到位,个人互联网贷款部分资金违规流入限制性领域;信用卡

购车分期业务办理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小微企业贷款

风险分类不准确;小微企业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证券

市场;小微企业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买本行理财;小微企业贷款统计数据不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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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银行员工和公务员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违反监管规定向小微企业客户收取承

诺费、咨询费;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资本金等管理不到位;贷后管理不到位;员工

行为管理不到位;信用卡增额业务审查审批不尽职;票据业务保证金管理不到位;

违规发放商用房贷款;违规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个人消费贷款违规流入资本市

场;违法查询泄露客户信息等原因,受到监管机构公开处罚。

本基金管理人就上述公司受处罚事件进行了及时分析和研究,认为上述公司存在

的违规问题对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的实质影响,对该公司投资价

值未产生实质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对该公司进行跟踪研究。

5.11.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

的情况。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其他资产。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239,114,499.92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239,114,49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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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未持

有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者

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

例达到或者超过

20%的时间区间

期初份

申购份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23年 01月 01

日至 2023年 03月

31日

479,66

3,235.7

3

- -

479,663,235.

73

21.42%

2

2023年 01月 01

日至 2023年 03月

31日

479,99

9,000.0

0

- -

479,999,000.

00

21.44%

3

2023年 01月 01

日至 2023年 03月

31日

799,51

9,288.4

3

- -

799,519,288.

43

35.71%

产品特有风险

当基金份额持有人占比过于集中时,可能会因某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额赎回而引发基金份额净值

波动风险、基金流动性风险等特定风险。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国泰聚盈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国泰聚盈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3、关于准予国泰聚盈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4、报告期内披露的各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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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5、法律法规要求备查的其他文件

9.2 存放地点

本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号 8号楼嘉

昱大厦 16层-19层。

基金托管人住所。

9.3 查阅方式

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部分备查文件可在本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上查阅。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31089000,400-888-8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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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