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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长信先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等事宜的公告

2023-05-09 07:05: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长信先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长信先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长信先锐混合A519937,长信先锐混合C008918)的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对本基金的管理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进行调整,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相关内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修改内容要点

  本基金拟将管理费率由0.7%年费率调整为0.5%年费率,拟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由0.6%下调至0.5%。

  二、《长信先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 修订后内容

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

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

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

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L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

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60%

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年费

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L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

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5%年

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P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三、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管理费率、销售服务费率的调整,自2023年5月11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对应内容相应修改。

  2、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基金合同修改的相关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第八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一、召开事由”的“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2)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率;变更收费方式;调整基金份额类别、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者增设新的基金份额类别;(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规定,本基金的此次修改为降低管理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率,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故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本公司将按规定在官方网站上公布经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官方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联系机构: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400-700-5566

  电子信箱:service@cxfund.com.cn

  网站:https://www.cxfund.com.cn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二三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