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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厚稳荣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2023-06-07 06:39:38

淳厚稳荣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开放期

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06月0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淳厚稳荣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淳厚稳荣一年定开债发起

基金主代码 01526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06月0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淳厚稳荣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淳厚稳荣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3-06-08

赎回起始日 2022-06-08

2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根据《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2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封闭期结束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封闭期和开放期的设置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公告。

本基金当前封闭期为自2022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7日止。本基金本次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2023年6月8日(周四)至2023年7月7日(周五),共20个工作日。2023年7月10日(周一)(含该日)起一年期间,本基金将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赎回的价格。每份基金份额锁定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2.2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期内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网点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申购,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单笔申购/追加最低金额为1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本基金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具体费用安排如下表所示: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 0.80%

100万≤M<300万 0.60%

300万≤M<500万 0.40%

M≥500万 按笔收取,1,000元/笔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发生而导致延期赎回时,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办法将参照基金合同有关巨额赎回或连续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具体费用安排如下表所示: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天 1.50%

7天≤N 0.00%

5基金销售机构

5.1直销机构

(1)直销中心

名称: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临潼路170号607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778号丁香国际西塔7楼

法定代表人:邢媛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000-9738

传真:021-60607060

网站:www.purekindfund.com

(2)电子直销平台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网站(www.purekindfund.com)、官方微信公众平台(purekindfund)及本公司指定且授权的电子直销平台,个人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和本公司指定且授权的电子直销平台,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了解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规则后,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办理开户、认购、申购、赎回、查询等服务。

5.2代销机构

本基金销售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详见管理人官网(www.purekindfund.com),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官网公示。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持续营销计划,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持续营销活动。在基金持续营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投资人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用。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第一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通过本公司网站详细阅读《淳厚稳荣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淳厚稳荣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4)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投资者可以登陆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purekindfund.com或拨打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000-9738进行相关咨询。

(6)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

特此公告。

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