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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赢浩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3-06-15 07:43:10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运作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永赢浩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永赢浩益一年定开债券发起

018206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2023年6月14日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永赢浩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永赢浩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

准的文号

基金募集期间

验资机构名称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

日期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

户)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

元)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

息(单位:元)

募集份额(单

位:份)

其中:募集期

间 基 金 管 理

人 运 用 固 有

资 金 认 购 本

基金情况

有效认购份额

利 息 结 转 的 份

合计

认 购 的 基 金 份

额(单位:份)

占 基 金 总 份 额

比例

其 他 需 要 说 明

的事项

证监许可【2023】474号

自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13日止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年6月14日

2

5,009,999,700.00

180,450.00

5,009,999,700.00

180,450.00

5,010,180,150.00

10,000,450.00

0.20%

其中:募集期

间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从 业 人

员 认 购 本 基

金情况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

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

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

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认 购 的 基 金 份

额(单位:份)

占 基 金 总 份 额

比例

0.00

0.00%

2023年6月14日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基 金 管 理 人 固

有资金

基 金 管 理 人 高

级管理人员

基 金 经 理 等 人

基 金 管 理 人 股

其他

合计

持有份额总数

10,000,450.00

0.00

0.00

0.00

0.00

10,000,450.00

持有份额占基

金总份额比例

(%)

0.20

0.00

0.00

0.00

0.00

0.20

发起份额总数

10,000,450.00

0.00

0.00

0.00

0.00

10,000,450.00

发起份额占基

金总份额比例

(%)

0.20

0.00

0.00

0.00

0.00

0.20

发起份额承

诺持有期限

不少于3年

-

-

-

-

不少于3年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2)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本基金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

  基金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含该日)至1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含该日)止。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该日)至 1 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含该日)止,之后的封闭期为自开放期结束之日的次日起(含该日),至该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的一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含该日)止。年度对日指某一特定日期在后续日历年度中的对应日期,若该日历年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该年度对日为该年对应月份的最后一日;若该年度对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封闭期到期后的开放期未申请赎回,则自该开放期结束日的次日起(含该日)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封闭期,以此类推。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每一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进入开放期,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期间可以办理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封闭期结束后的次日发生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等业务,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开放期结束之日相应顺延。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到销售机构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服热线400-805-8888或公司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