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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3-06-16 06:14:42

工银瑞信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6月13日

送出日期:2023年6月1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工银红利混合 基金代码 481006

基金管理人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7年7月18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林念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16年9月27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3年7月1日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安排,请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获得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业绩。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封闭期间,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100%,现金、债券资产、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4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超过3%;开放期间,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现金、债券资产、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4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超过3%。若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对基金投资权证的比例有新的规定,适用新的规定。股票指数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个股精选策略,通过红利股筛选、竞争优势评价和盈利预测的选股流程,精选出兼具稳定的高分红能力、较强竞争优势和持续盈利增长的

上市公司股票作为主要投资对象,以增强本基金的股息收益和资本增值能力。

业绩比较基准 85%×中证红利指数收益率+15%×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中的红利主题型基金,其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7年7月18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

值增长率。

2、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万元 1.50%

100万元≤M<300万元 1.00%

300万元≤M<500万元 0.80%

M≥500万元 1,000元/笔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1年 0.50%

1年≤N<2年 0.25%

N≥2年 0.00%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5%

托管费 0.25%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

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

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组合风

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

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和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

有风险;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

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

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因《基金合同》

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按照《基金合同》“争议的处理”章节的约定处理。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119999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