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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银恒睿养老目标日期204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3-06-27 07:39:50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运作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上银恒睿养老目标日期204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

上银恒睿养老目标日期2045三年持有混合发起式(FOF)

017004

契约型、开放式

2023年6月26日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银恒睿养老目标日期2045三年持

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上银恒睿养老目

标日期204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

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

文号

基金募集期间

验资机构名称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募集份额(单位:份)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

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

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

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

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证监许可﹝2022﹞2302号

自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6月20日止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年6月26日

有效认购份额

利息结转的份额

合计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2023年6月26日

52

10,137,344.11

72.16

10,137,344.11

72.16

10,137,416.27

10,000,000.00

98.64%

-

30.98

0.0003%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万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万份。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固有资金

基金管理人

高级管理人

基金经理等

人员

基金管理人

股东

其他

合计

持有份额总数

10,000,000.00

-

-

-

-

10,000,000.00

持有份额占基

金总份额比例

98.64%

-

-

-

-

98.64%

发起份额总数

10,000,000.00

-

-

-

-

10,000,000.00

发起份额占基金总

份额比例

98.64%

-

-

-

-

98.64%

发起份额承诺

持有期限

不少于3年

-

-

-

-

不少于3年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或者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021-60231999)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三年后的年度对应日(含该日)起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自其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含该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在目标日期 2045 年 12 月 31 日次日(即 2046 年 1 月 1 日),本基金不再设置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基金管理人可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转型前申购本基金,至目标日期次日持有基金份额不足三年的,在该日之后(含该日)可以提出赎回申请,不受最短持有期限制。即2043 年 1 月 1 日之后申购的基金份额,自 2046 年 1 月 1 日起,虽然持有时间未满最短持有期,但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按照相关规定赎回。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的其他详细信息请投资者登陆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oscam.com.cn了解。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标、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