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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方舟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3-06-27 09:47:34

嘉实方舟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6月21日

送出日期:2023年6月2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嘉实方舟一年持有期混合 基金代码 016824

下属基金简称 嘉实方舟一年持有期混合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6824

基金管理人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6月20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日申购。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对每一份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分别计算一年的“锁定持有期”,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自锁定到期日的下一工作日起,方可申请赎回。

基金经理 张庆平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3年6月20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0年7月1日

基金经理 顾晶菁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3年6月20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0年7月19日

基金经理 轩璇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3年6月21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2年5月1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注:本基金基金类型为偏债混合型。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嘉实方舟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

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衍生工具(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股票资产、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合计比例占基金资产的10%-3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投资同业存单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主要投资策略 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将根据对宏观经济周期的分析研究,结合基本面、政策面、资金面等多种因素综合考量,研判所处经济周期的位置及未来发展方向,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确定组合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并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时机的变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本基金通过综合分析国内外宏观经济态势、利率走势、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和信用风险变化等因素,并结合各种固定收益类资产在特定经济形势下的估值水平、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特征,在符合本基金相关投资比例规定的前提下,决定组合的久期水平、期限结构和类属配置,并在此基础之上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管理,力争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 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精选行业和个股的策略。以公司行业研究员的基本分析为基础,同时结合数量化的系统选股方法,精选价值被低估的投资品种。 衍生品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衍生品投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合理利用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等衍生工具,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合约、信用衍生品进行交易,以对冲投资组合的风险、有效管理现金流量或降低建仓或调仓过程中的冲击成本等。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80%+中证800指数收益率×15%+恒生指数收益率×5%(人民币计价)。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一旦投资将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交易规则差异等带来的境外市场的风险。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申购费 (前收费) M<5,000,000 1%

5,000,000≤M<10,000,000 0.5%

M≥10,000,000 1,000元/笔

赎回费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但本基金对每一份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分别计算一年的“锁定持有期”,投资者持

有的基金份额自锁定到期日的下一工作日起,方可申请赎回。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6%

托管费 0.15%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或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因此股市、债市的变化将影响到基

金业绩表现。本基金虽然按照风险收益配比原则,实行动态的资产配置,但并不能完全抵御市场整体下跌

风险,基金净值表现因此会可能受到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专业研究优势,加强对市场、上市公司基

本面和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对每一份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分别计算一年的“锁定持有期”,投资者持有

的基金份额自锁定到期日的下一工作日起,方可申请赎回。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锁定持有期内不能

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境内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

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

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

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

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

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

差异的风险;境内外证券交易机制、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故本基金存在无法存续的风险。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还包括: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港股交易失败风险、汇率风险、境外市场的风险、

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投资风险、信用衍生品的投资风险。

2、基金管理过程中共有的风险

具体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和其他风险。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jsfund.cn;客服电话:400-600-8800。

1、《嘉实方舟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嘉实方舟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嘉实方舟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了产品概况中

的基金经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