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

首页 > 个基公告吧 > 正文

中金丰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二次清算报告

2023-06-29 07:09:47

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2023 年 6 月 20 日

报告公告日期:2023 年 6 月 29 日

第 2 页共 8 页

1 重要提示

中金丰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中金丰硕”)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 2023 号文注册,2018 年 1 月 29 日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基金”或“基金管理人”),本基金托管人为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金丰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

下或简称“《基金合同》”)的规定,中金丰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管理

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建设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中金丰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并由参加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投

票时间从 2022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止,并于 2023 年 2 月 1 日计票表决通过了上述

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本基金自 2023 年 2 月 3 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基金托管人建设银行、毕

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

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

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本次清算为本基金第二次清算,清算期间为 2023 年 2 月 7 日至 2023 年 6 月 15 日。本清算报

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

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第 3 页共 8 页

2 基金概况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中金丰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金丰硕

基金主代码 00539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1 月 29 日

基金管理人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最后运作日(2023 年 2 月 2 日)

基金份额总额 5,760,588.05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

实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健的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重点投资于具备内生性增长基础的价值创造型企业,并重点关注

相关个股的安全边际及绝对收益机会。具体包括:1、资产配置策略;2、

普通债券投资策略;3、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策略;4、可转换债券投资

策略;5、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7、国债期

货投资策略;8、股票投资策略;9、存托凭证投资策略;10、股指期货投

资策略;11、权证投资策略。详见《中金丰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5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

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3 基金最后运作日财务会计报告(经审计)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中金丰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 年 6 月 15 日(基金二次清算结束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23 年 6 月 15 日

(基金第二次清算结束日)

资产:

银行存款 366,283.91

结算备付金

4 页共

8

存出保证金 29

,232.91

交易性金融资产

其中:股票投资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清算款

5

,145.20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400,662.0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负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应付托管费

应付销售服务费

应交税费

应付利息

应付利润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负债 165.45

负债合计 165.4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82,958.43

未分配利润 117,538.14

所有者权益合计 400,496.5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00,662.02

第 5 页共 8 页

4 清盘事项说明

4.1 基金基本情况

中金丰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于 2017 年 11 月 9 日证监许可 [2017] 2023 号《关于准予中金丰硕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金基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规则、《中金丰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中金丰硕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本

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金基金,原基金托管人为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包商银行”)。

本基金通过中金基金直销柜台、中金基金网上直销平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

称“中金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金财富证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及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等共同销售,募集

期为自 2017 年 12 月 20 日至 2018 年 1 月 23 日止期间。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原《中金丰硕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8 年 1 月 29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实收份额为

245,273,572.56 份 (含利息转份额 128,974.98 份),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该资金已由毕马威

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中金基金于 2021 年 2 月 7 日发布《关于中金丰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担任临时基金托管人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北京市第一中级人

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京 01 破 270 号之一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建设银行自包商银行被依法宣

告破产之日(2021 年 2 月 7 日)起担任本基金临时基金托管人。

中金基金于 2021 年 6 月 3 日发布《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金丰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1 年 6 月 2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

中金丰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选任基金托管人等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选聘建设银行为基金托管

人,中金基金与建设银行签订的经变更注册的《中金丰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和《中金丰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于 2021 年 6 月 2 日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基金合同》和《中金丰硕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

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

债券 (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可转换债券 (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 (含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

第 6 页共 8 页

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银行存款、同业存单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4.2 清算原因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

基金托管人建设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2023 年 2 月 1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中金丰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自该日起本次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由于本基金于 2023 年 2 月 6 日(第一次清算期结束日)仍持有流通受限股票,该部分已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前全部完成变现,故本基金进行第二次清算。

4.3 清算起始日

本基金二次清算起始日为 2023 年 2 月 7 日(第一次清算期结束日次日),二次清算期为 2023

年 2 月 7 日至 2023 年 6 月 15 日(基金第二次清算结束日)。

4.4 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清算报表的编制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以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

关规定。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5 清算情况

自 2023 年 2 月 7 日(第一次清算期结束日次日)至 2023 年 6 月 15 日(基金第二次清算结束

日)止为本基金第二次清算报告期,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

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5.1 清算费用

按照《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

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5.2 资产/负债处置情况

1、本基金持仓的流通受限股票已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含当天)前全部变现完毕,清算金额

为 392,222.49 元,均已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含当天)前划回托管户。

第 7 页共 8 页

2、本次清算结束日账面应收利息 338.88 元,预计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划回托管户。

3、本次清算结束日账面应付佣金 165.45 元,上述款项已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支付。

5.3 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 年 2 月 7 日(基金二次清算起始日)至 2023

年 6 月 15 日(基金二次清算结束日)止期间

一、资产处置损益 16,510.45

1.利息收入 1,513.7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513.7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45,849.0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45,644.27

债券投资收益

债券利息收入

股利收益 204.77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0,852.37

4.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二、清算净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16,510.45

5.4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财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首次清算结束日2023年2月6日基金净资产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8,203,751.05

16,510.45

减:一次清算金额 7,819,764.93

二、二次清算结束日2023年6月15日基金净资产 400,496.57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截止本基金二次清算报告期结束日 2023 年 6 月 15 日,本基金剩余财

产为人民币 400,496.57 元,根据《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

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

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自2023年6月15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存出保证金产生的利息亦属份额持有人所

有。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该笔款项(该

金额可能与实际结息金额存在略微差异),供清盘分配使用。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到

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5.5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

第 8 页共 8 页

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6 备查文件目录

6.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金丰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资产负债表及审计报告

(2)关于《中金丰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3)中金丰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二次清算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4)关于《中金丰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二次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6.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6.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中金丰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