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

首页 > 个基公告吧 > 正文

中欧兴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3-06-29 06:13:59

中欧兴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06月28日

送出日期:2023年06月2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中欧兴华债券 基金代码 005736

基金管理人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10月17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本基金每6个月开放一次。每个开放期的首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的每6个月月度对日。

基金经理 LI TONG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3年3月7日

证券从业日期 1996年7月1日

基金经理 洪慧梅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0年7月23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7年2月1日

基金经理 周锦程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3年5月31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1年7月1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之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应当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在每个开放期的最后一个开放日日终,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本基金应当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金融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不参与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开放期前10个工作日和后10个工作日以及开放期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在开放期,本基金持有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本价值评估、经济环境和市场风险评估预期未来市场利率水平以及利率曲线形态确定债券组合的久期配置,在确定组合久期基础上进行组合期限配置形态的调整。通过对宏观经济、产业行业的研究以及相应的财务分析和非财务分析,"自上而下"在各类债券资产类别之间进行类属配置,"自下而上"进行个券选择。在市场收益率以及个券收益率变化过程中,灵活运用骑乘策略、套息策略、利差策略等增强组合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较低风险/收益的产品。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期间的相关数据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万 0.80%

100万≤M<500万 0.50%

M≥500万 1,000.00元/笔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0天 0.10%

N≥30天 0.00%

注:上表适用于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除外)申购的情形;通过基金

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费率适用情况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30%

托管费 0.10%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风险主要包括:

-市场风险

1、政策风险,2、利率风险,3、信用风险,4、通货膨胀风险,5、再投资风险,6、法律风险

-管理风险;

-流动性风险;

-策略风险;

-其它风险;

-特有风险

1、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基金管理人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但仍或面临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

现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市场利率波动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受资

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2、《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本基金在任一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

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

额低于5000万元,本基金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投资者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3、本基金是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

本基金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4、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

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

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税负增加风险;

-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

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

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本基金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基金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除经友好协

商可以解决的,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

在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争议处理期间,基金

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合法权益。本基金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为本基金合同之目的,不含港澳台立法)管辖。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zofund.com][客服电话:400-700-9700]

1、《中欧兴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中欧兴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中欧兴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