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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C类基金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3-07-06 10: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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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C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50%

托管费 0.10%

销售服务费 0.20%

其他费用 会计费、律师费、审计费等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定风险

(1)指数波动的风险

目标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上市公司经营状况、

投资者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导致指数波动。由于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基

金收益水平会因为目标ETF标的指数的波动发生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2)指数编制的风险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如果目标ETF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

权益的原则,变更本基金基金名称、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投资者须承担指数变更带来的风

险。此外,如果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指数数据出现差错,基金管理人依据该数据进行投资,

可能会对基金的投资运作产生不利影响。此外,目标ETF标的指数因为编制方案的缺陷有可能导致标的

指数的表现与总体市场表现存在差异,因标的指数编制方案的不成熟也可能导致指数调整较大,增加

目标ETF投资成本,并有可能因此增加跟踪误差,影响投资收益,可能也会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产生不

利影响。

(3)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

本基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0.35%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 4%以内,但因标的指数编

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可能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本基金净值表现与指数价格走势可能发生较

大偏离。

(4)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由指数编制机构发布并管理和维护,未来指数编制机构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停止

对指数的管理和维护,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向中国证监会报

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

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

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投资人将面临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

止基金合同等风险。

自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标的指数的编制及发布至解决方案确定并实施前,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指数编

制机构提供的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指数信息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维持基金投资运作,该期

间由于标的指数不再更新等原因可能导致指数表现与相关市场表现存在差异,影响投资收益。

(5)成份股停牌的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股可能因各种原因临时或长期停牌,发生成份股停牌时可能面临如下风险:

1)基金可能因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而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扩大。

2)在极端情况下,标的指数成份股可能大面积停牌,基金可能无法及时卖出成份股以获取足额的

符合要求的赎回款项,由此基金管理人可能采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措施,投资者将面临

无法赎回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的风险。

(6)基金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偏离的风险,主要影响因素包括:

1)目标ETF对指数的跟踪误差: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ETF实现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目标

ETF对指数的跟踪误差会影响本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误差;

2)本基金发生申购赎回、管理费和托管费收取等其他导致基金跟踪误差的情形。

(7)由于本基金在投资限制、运作机制和投资策略等方面与目标ETF不同,因此本基金可能具有

与目标ETF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及净值增长率。

(8)本基金属于联接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因此目标ETF面临的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

基金的风险,投资者应知悉并关注目标ETF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中的风险揭示内容。

(9)基金由目标ETF的联接基金变更为直接投资目标ETF标的指数成份股的指数基金的风险。当目

标ETF发生基金合同约定的特殊情况时,本基金可能由目标ETF的联接基金变更为直接投资目标ETF标的

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指数基金,投资者届时须承担变更基金类型所带来的风险。

(10)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

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

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损失。标

的股票指数价格与股指期货价格之间的价差被称为基差。若产品运作中出现基差波动不确定性加大、

基差向不利方向变动等情况,则可能对本基金投资产生影响。

(11)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主要包括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及评级风

险等。由于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收益来自于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因此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还面临基础资产特定原始权益人的破产风险及现金流预测风险等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

(12)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

本基金可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①流动性风险;②信用风

险;③市场风险;④其他风险。

(13)投资于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

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

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

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

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

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

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14)《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则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

此,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可能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2、普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共有的风险,如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

及其他风险等。

3、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

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

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

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按照深圳国际仲裁院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

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

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鹏华基金官方网站[www.phfund.com.cn][客服电话:400-6788-533]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