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00元/笔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180天 0.75%
180天≤N<365天 0.50%
365天≤N</td>0.00元/笔
注:本基金已经存续,因此没有发售安排,未设置认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20%
托管费 0.20%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其他
风险及特有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为5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
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
2、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
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
3、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
信用风险等风险。
4、本基金可投流通受限证券,因此本基金可能由于持有流通受限证券而面临流动性风
险以及流通受限期间内证券价格大幅下跌的风险。
5、本基金可投资于科创板股票,科创板股票的特有风险包括:(1)科创板企业上市
后的持续创新能力、主营业务发展的可持续性、公司收入及盈利水平等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国泰君安君得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科创板企业可能存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最近3个会计年度未能连续盈利、公开发行并上市
时尚未盈利、有累计未弥补亏损等情形,可能存在上市后仍无法盈利、持续亏损、无法进行
利润分配等情形。(3)科创板退市制度较主板更为严格。(4)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
的涨跌幅限制。(5)科创板股票的交易制度与主板存在明显差异。(6)科创板股票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交易所业务规则,可能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修改,或
者制定新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投资者应当关注规则变化的风险。
6、基金参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港股通机制")下港股
通相关业务,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
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国泰君安君得诚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本基金的批准,并不表
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
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
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gtjazg.com,客服电话:95521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关于争议的处理: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
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按照
深圳国际仲裁院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
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