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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3-08-10 10:44:41

万家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A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8月9日

送出日期:2023年8月10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万家养老目标2035三年持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008553

有期发起式(FOF)

万家养老目标2035三年持

下属基金简称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08553

有期发起式(FOF)A

基金管理人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6月24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基金中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20年6月24日

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徐朝贞

证券从业日期 2000年2月1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23年1月16日

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王宝娟

证券从业日期 2011年7月15日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

年后的年度对应日,若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的,《基

其他 终止条款

金合同》自动终止,不得通

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方式延续。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请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借鉴生命周期理论,在投资管理过程中遵循各个阶段既定的风险收益特征,动态

投资目标

调整资产配置比例,在控制整体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稳定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包括QDII

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

投资范围 括创业板、中小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

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可交换公司债、可转换债

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等)、债券

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包括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

份额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对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

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的合计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60%。本

基金对商品基金的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10%;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比例不超过

基金资产的1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

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根据万家目标日期策略基金下滑曲线模型,随着目标日期时间的临近,权益类资产(包

括股票、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指最近连续四个季度披露的基金定期报告中显示股

票投资比例高于基金资产的50%或基金合同中约定股票投资比例高于基金资产的50%的

混合型基金)等品种)投资比例逐渐下降。本基金的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遵从下表所示,

如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超过上限,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时间段 权益类资产合计比例(%)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4%-59%

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7%-52%

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24%-49%

2030年1月1日至2032年12月31日 22%-47%

2033年1月1日至2035年12月31日 20%-45%

2036年1月1日以后 19%-44%

1、资产配置策略;2、基金筛选策略:(1)指数跟踪类基金筛选策略、(2)主动管理类

基金筛选策略、(3)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策略;3、基金调整策略;4、

主要投资策略

风险控制策略;5、股票投资策略(含存托凭证策略);6、债券投资策略;7、资产支持

证券投资策略。

时间段 业绩比较基准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49%+中债新综合总财富

指数收益率*41%+1年期央行定存基准利率*10%

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42%+中债新综合总财富

指数收益率*48%+1年期央行定存基准利率*10%

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39%+中债新综合总财富

业绩比较基准 指数收益率*51%+1年期央行定存基准利率*10%

2030年1月1日至2032年12月31日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37%+中债新综合总财富

指数收益率*53%+1年期央行定存基准利率*10%

2033年1月1日至2035年12月31日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35%+中债新综合总财富

指数收益率*55%+1年期央行定存基准利率*10%

2036年1月1日以后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34%+中债新综合总财富指数收益率*56%+1

年期央行定存基准利率*10%

本基金属于采用目标日期策略的基金中基金,2035年12月31日为本基金的目标日期。

从基金合同生效日至目标日期止,本基金的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将随时间逐步降

风险收益特征 低。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本基金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

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货币市场

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FOF)。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1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M<1,000,000 0.12% 特定投资者

1,000,000≤M<3,000,000 0.08% 特定投资者

3,000,000≤M<5,000,000 0.06% 特定投资者

M≥5,000,000 1,000元/笔 特定投资者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0,000 1.20% 其他投资者

1,000,000≤M<3,000,000 0.80% 其他投资者

3,000,000≤M<5,000,000 0.60% 其他投资者

M≥5,000,000 1,000元/笔 其他投资者

N<7天 1.50% -

7天≤N<30天 0.75% -

赎回费 30天≤N<180天 0.50% -

180天≤N<365天 0.25% -

N≥365天 0 -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80%

托管费 0.15%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以及《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

费、诉讼费和仲裁费、持有人大会费用等,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

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受到经济因素、政策因素、利率波动、上市公司经营等因素对证

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市场风险,交收违约或证券发行人不能按时足额还本付息而产生的信用风险,基

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

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等。

本基金为养老目标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基金净值会因为持有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而产生波动,持有基

金的相关风险会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本基金具有如下特有风险:

1、无法获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2、采用目标日期策略投资可能产生的特殊风险;

3、投资者每笔认申购份额最短持有三年不能赎回的风险;

4、投资基金所特有的风险,包括被投资基金的业绩风险、赎回资金到账时间较晚的风险、双重收费风

险、投资QDII基金的特有风险、可上市交易基金的二级市场投资风险、被投资基金的运作风险、被投资基

金的基金管理人经营风险、被投资基金的相关政策风险、持有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关联方管理基金的

风险等。

5、本基金可投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将面临投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的特有

风险。

6、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年度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

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故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

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

行、境外发行人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启用侧袋机制时持有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在启用侧袋机制后同时拥有主袋账户份额和侧袋账户份额,

侧袋账户份额不能赎回,其对应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

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根据基金合同的解决争议条款,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当事人未能经友好协商解决的,应选择

提交仲裁。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wjasset.com][客服电话:400-888-0800]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