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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023-08-16 07:29:4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8月14日17:00止(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持续运作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议案》进行表决。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23年7月17日,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本基金份额为188,322,975.52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200,772,642.60份的93.80%。上述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满足法定会议召开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持有人大会计票由本基金的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监督、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见证,并由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公证。表决结果如下:

  本次持有人大会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88,322,975.52份,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88,322,975.52份,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00份,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00份,同意《议案》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总数的100.00%。同意《议案》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满足会议决议生效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25,000元,合计35,000元,由本基金基金财产承担。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3年8月15日表决通过了《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5日内将本次大会决议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备查文件

  1、《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