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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扬淳熙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3-08-18 06:32:45

鹏扬淳熙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8月14日

送出日期:2023年8月1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鹏扬淳熙一年定开债券发起式 基金代码 013265

基金管理人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08-18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不适用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1年开放1次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21-08-18

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焦翠

证券从业日期 2013-07-01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阅读本公司《鹏扬淳熙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在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稳定的当期

投资目标

收益和长期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

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

政府支持债券、可转债、可交换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

允许投资的债券)、国债期货、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

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信用衍生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所投资的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不得进行

转股操作。

投资范围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为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保护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前1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1个月的期间内,基金

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

以及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包括买入持有策略、久期调整策略、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板块轮换

主要投资策略 策略、骑乘策略、信用债投资策略、可转债/可交换债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适

度的融资回购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等。本基金投资中将

根据对宏观经济周期和市场环境的持续跟踪以及对经济政策的深入分析,灵活运用上述

策略,构建债券组合并进行动态调整,以达成投资目标。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与股票型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年8月18日。

(2)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持有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期限(N)

M<1,000,000 0.40% 其他投资者

1,000,000≤M<5,000,000 0.20% 其他投资者

M≥5,000,000 1,000元/笔 其他投资者

申购费(前收费)

M<1,000,000 0.04% 特定投资群体

1,000,000≤M<5,000,000 0.02% 特定投资群体

M≥5,000,000 1,000元/笔 特定投资群体

N<7天 1.50% -

赎回费 7天≤N<30天 0.20% -

N≥30天 0.00% -

注:特定投资群体是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

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

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

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30%

托管费 0.08%

销售服务费 -

其他费用 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

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特有风险:1、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因投资固

定收益类资产而面临固定收益类资产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个券风险。2、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开放频

率为每12个月开放一次。在封闭期内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模式,期间基金份额总额保持不变,基金份额

持有人不得申请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期不少于一个工作日并且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开

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者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因而,基金份额持有人

将面临封闭期内不能赎回基金而产生的流动性风险。3、本基金可投资国债期货,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

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相应期限国债收益率出现不利变动时,可能会导致投资人权益遭

受较大损失。国债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

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4、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的信用风险、

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风险,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净值的波动

性。5、本基金为对冲信用风险可投资于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

以及价格波动风险等。流动性风险是指信用衍生品在交易转让过程中,因无法找到交易对手或交易对手较

少,导致难以将其以合理价格变现的风险;偿付风险是在信用衍生品的存续期内,由于不可控制的市场及

环境变化,创设机构可能出现经营情况不佳或创设机构的现金流与预期出现一定的偏差,从而影响信用衍

生品结算的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由于创设机构或所受保护债券主体的经营情况或利率环境出现变化,导

致信用评级机构调整对创设机构或所保护债券的信用级别,引起信用衍生品交易价格波动的风险。6、本

基金为定制基金,采取发起式基金形式,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

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得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本基金特定机构投资者赎回可能会导致中小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

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

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与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关的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

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上

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具体内容详见《基金合

同》。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yamc.com或拨打客服电话400-968-668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