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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航量化阿尔法六个月持有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调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2023-08-25 07:18:13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航量化阿尔法六个月持有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调低中航量化阿尔法六个月持有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同步更新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调整后的费率自2023年8月28日起生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管理费率、托管费率

  1、调整管理费率

  本基金的管理费率由1.50%调整为1.20%。

  2、调整托管费率

  本基金的托管费率由0.25%调整为0.20%。

  二、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1、基金合同修订内容:

原基金合同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78、80号11层1101内

1105室

……

联系电话:010-56793193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修改后的基金合同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天辰东路 1 号院 1 号楼 1 层

101内10层B1001号

……

联系电话:010-56716199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0%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注:“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对应内容一并调整。

  2、托管协议修订内容:

原托管协议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也可称资产管理人)

名称: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78、80号11层1101内

11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78、80 号 11 层

1101内1105室

十一、基金费用

(一)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

式如下: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二)基金其他费用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计提

和支付。

修改后的托管协议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也可称资产管理人)

名称: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天辰东路 1 号院 1 号楼 1 层

101内10层B100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天辰东路1号院北京亚

洲金融大厦D座第8层801805806单元

十一、基金费用

(一)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

式如下: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二)基金其他费用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计提

和支付。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

  2、《中航量化阿尔法六个月持有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根据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按规定更新。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3、投资者可以通过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avicfund.cn)和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186)咨询有关情况。

  4、本公告解释权归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