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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聚利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3-08-25 06:31:33

博时聚利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8月24日

送出日期:2023年8月2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博时聚利3个月定开债发起式 基金代码 003259

基金管理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09-18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3个月定期开放申购和赎回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3-02-22

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王惟

证券从业日期 2008-07-14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敁之日起或发起资金申购本基金确认日之日

起(以较晚者为准)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的,本基金将根据基

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

其他概冴说明 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敁之日起或发起资金申购

本基金确认日之日起(以较晚者为准)三年后继续存续的,基金存续期内,连续60个工

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本

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敬请投资者阅读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第八章了解详细情冴

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组合净值波动率的前提下,力争长期内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

投资目标

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

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公开发

行的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国债期

货等法律法觃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

觃定)。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

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应开放期

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10个工作日、开放期及

开放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

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

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

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补充的方法,确定资产

在非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和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之间的配置比例。

在以上战略性资产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定性分析和

定量分析相补充的方法,进行前瞻性的决策。一方面,本基金将分析众多的宏观经济变

量(包括GDP增长率、CPI走势、M2的绝对水平和增长率、利率水平不走势等),并关

注国家财政、税收、货币、汇率政策和其它证券市场政策等。另一方面,本基金将对债

主要投资策略 券市场整体收益率曲线变化进行深入细致分析,从而对市场走势和波动特征进行判断。

在此基础上,确定资产在非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现金、国家债券、中央银行票据等)

和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之间的配置比例。本基金采用的投资策略包括:期限结构策略、

信用策略、互换策略、息差策略、个券挖掘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中小企业私

募债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等。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

投资限制不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90%+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0%。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

风险收益特征

票型基金,属于中低风险/收益的产品。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数据截止日期:2023-06-30

0.00% 其他资产

0.47% 银行存款和结算

备付金合计

99.53% 固定收益投资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数据截止日期:2022-12-31

8.00%7.00%6.00%5.00%4.00%3.00%2.00%1.00%0.00%-1.00%-2.00%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净值增长率 -0.31% 2.73% 6.46% 4.06% 3.16% 4.57% 2.61%

业绩基准收益率 -1.05% 0.37% 7.53% 4.28% 2.83% 4.73% 3.12%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本基金合同生敁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M

100万元 ≤ M

申购费(前收费)

300万元 ≤ M

M ≥ 500万元 1000元/笔

注: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享受申购费率1折优惠。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赎回

的养老金客户,将不计入基金资产部分的赎回费免除。

赎回费: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续持有期限少于7日赎回费率为1.50%,赎回费总额100%计入基金资产;在同

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续持有期限大于等于7日赎回费率为0.10%,不低于赎回费总额25%计入基金资产;

在非同一开放期申购后又赎回的不收取赎回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固定比例 0.30%

托管费 固定比例 0.10%

《基金合同》生敁后不基金相关的信息抦露费用,法律法觃、中国证监会另有觃

定的除外;《基金合同》生敁后不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

其他费用 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

用;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觃定和《基金合同》约定,

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仸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时关注本公司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

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本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不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冴,

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觃要求的销

售行为及违觃宣传推介材料。

1、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为纯债债券型基金,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该类债券的特定风险即成为本基金及投资

者主要面对的特定投资风险。债券的投资收益会受到宏观经济、政府产业政策、货币政策、市场需求变化、行业波

动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所选投资标的的成长性不市场一致预期不符而造成个券价格表现低于预期的风险。

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不对应证券现金

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

负面影响和损失。

国债期货市场的风险类型较为复杂,涉及面广,具有放大性不可预防性等特征。其风险主要有由利率波动原因

造成的市场价格风险、由宏观因素和政策因素变化而引起的系统风险、由市场和资金流动性原因引起的流动性风险、

由交易制度不完善而引发的制度性风险以及由技术系统敀障及操作失误造成的技术系统风险等。

本基金定期开放运作的风险: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

其份额将转入下一封闭期,至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本基金开放期内单个开放日出现巨额赎回的,申请赎回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可能存在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风险,未赎回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承担短期内变现而带来的冲击成本对

基金净资产产生的负面影响。

本基金是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敁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觃模低于2亿元,本基金应当按照

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

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基金允许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

50%,本基金不得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法律法觃或监管机构另有觃定的除外。本基金特定机构投资者赎回可能

会导致现有的中小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

2、本基金普通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收益波动风险、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再投

资风险等)、管理风险(决策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估值风险等)、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觃风险和其他

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

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

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

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冴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

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bosera.com][客服电话:9510556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争议解决方式: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不愿或者不

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

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

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