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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寿安保中证沪港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2023-09-01 07:05:39

关于国寿安保中证沪港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9月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寿安保中证沪港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场内简称 沪港深300ETF

基金主代码 51730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2月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寿安保中证沪港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寿安保中证沪港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暂停申购起始日 2023年9月1日

暂停赎回起始日 2023年9月1日

暂停申购、赎回的原因说明 因香港天气原因,为保证基金的平稳运作,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

注:若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2023年9月4日恢复正常交易,同日起将恢复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本公司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若继续暂停交易,将另行公告。

2、其他需要提示的

(1)投资者在2023年9月1日仍可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2)若港股通交易日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状况等发生变化,或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发布新的节假日放

假和休市安排影响本基金申赎等业务办理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业务安排。为避免因非港股通交

易日原因带来的不便,敬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业务安排。

(3)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9-258-25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gs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