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鼎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9月4日
送出日期:2023年9月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万家鼎鑫一年定开债券发起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012935
式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11月23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每年开放一次,每次开放
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2-20个工作日,届时详见开
放公告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21年11月23日
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谷丹青
证券从业日期 2010年5月17日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
年后的年度对应日,若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 的,
其他 终止条款
《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不
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方式延续。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
投资目标
准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国债、金融债(包括但不
限于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商业银行债、商业银行次级债、商业银行二级资本债、非银金
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
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
投资范围
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不投资衍生品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相应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
个开放期开始前1个月至开放期结束后1个月内不受此比例限制);在开放期内,每个
交易日日终,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书面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配置策略、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信用策略、息差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二)开放期投资策略: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
主要投资策略
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
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全价)收益率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
风险收益特征
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持有期限(N)
M<1,000,000 0.60%
1,000,000≤M<3,000,000 0.30% 申购费
(前收费) 3,000,000≤M<5,000,000 0.08%
M≥5,000,000 100元/笔
N<7日 1.50%
赎回费 7日≤N<60日 0.15%
N≥60日 0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30%
托管费 0.10%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以及《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
费、诉讼费、仲裁费和持有人大会费用等,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
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
市场基金。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且不上市交易,投资者仅可在开放期内申赎基金份额,投资者面临在封闭
期内存在无法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年度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
止,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
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因此,投
资者面临基金合同直接终止的风险。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超过基金总份
额的50%,且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根据基金合同的解决争议条款,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当事人未能经友好协商解决的,应选择
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
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律
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wjasset.com][客服电话:400-888-0800]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