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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南方启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023-09-13 06:07:25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9月11日发布了《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南方启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南方启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4年1月26日证监许可[2014]146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7月2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南方启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1日起,至2023年11月13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表决方式详见本公告“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4、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南方启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及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3年9月11日,权益登记日当天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注: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会议表决权,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会议表决权)。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表决票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nffund.com)下载并打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在自2023年9月11日起至2023年11月13日17:00止的期间内(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快递或邮寄挂号信的方式送达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南方启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会议通讯表决票的送达地点: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7楼

邮政编码:518017

联系电话:010-66290076

收件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开发部

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即: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快递送达的,以基金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4、网络授权(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大会,基金管理人提供官方网站(http://www.nffund.com)通道供个人投资者进行授权,由基金管理人根据授权人的表决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

网络授权的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1日起至2023年11月10日15:00止(授权时间以系统记录时间为准)。通过网络进行授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正确填写姓名、证件号码等信息,以核实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身份,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上述网络授权的方式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对机构投资者暂不开通。

5、授权的确定原则

(1)直接表决优先规则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授权委托,又存在直接投票表决,则以直接表决为有效表决,授权委托无效。

(2)最后授权优先规则

如果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不同时间多次进行有效授权,无论表决意见是否相同,均以最后一次授权为准。如最后时间收到的授权委托有多次,不能确定最后一次授权的,按以下原则处理:若多次授权的表决意见一致的,按照该表决意见计票;若多次授权但授权意见不一致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投弃权票。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计票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于本次通讯会议的表决截止日(即2023年11月13日)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内送达基金管理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填、多填、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意愿无法判断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内送达基金管理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日所填写的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确定原则见“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中相关说明。

六、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2、《关于南方启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及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应当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

3、直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公告的规定,并与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4、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基金管理人可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权益登记日仍为2023年9月11日。

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做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2-42楼

法定代表人:周易

成立时间:1998年3月6日

电话:(0755)82763888

传真:(0755)82763889

2、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构:深圳市深圳公证处

公证员:丁青松

联系方式:(0755)83024185、(0755)83024187

4、见证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3日

附件一:

关于南方启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赎回费率及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南方启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南方启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调整南方启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一、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本基金调整赎回费率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公司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同时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更新基金合同中的部分表述。《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四。

二、调整本基金的赎回费率

(一)本基金原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1.5%,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

注:月指30日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除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二)本基金调整后的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份额与C类份额的赎回费率相同,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1.50%,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

投资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全额归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根据上述修改同步进行相应调整。

本议案审议通过的上述事项,将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实施。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南方启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本基金基金合同摘要涉及以上修改之处也进行了相应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