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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中证政策性金融债3-5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3-09-14 06:11:42

招商中证政策性金融债3-5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9月7日

送出日期:2023年9月1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招商中证政策性金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511580

融债3-5年ETF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江苏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公司 公司

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9月15日

上市日期 2022年12月14日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22年9月15日

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王闯

证券从业日期 2014年12月4日

其他 本基金场内简称:政金债基(扩位证券简称:政金债5年ETF)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力争本基金的

投资目标 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2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3%。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

为更好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以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其他债券资产(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银行存款

(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现金等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

投资范围 的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建仓完成后,本基金投资于待偿期在3年至5年

(包含3年和5年)的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的资产比例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变更投资品种的

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或

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采用抽样复制方法为主,选取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

选成份券中流动性较好的债券,构造与标的指数风险收益特征相似的资

产组合,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以追求标的指数长期增长的稳定收益为宗旨,在降低跟踪误差和

控制流动性风险的双重约束下构建指数化的投资组合。本基金投资于待

偿期在3年至5年(包含3年和5年)的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

主要投资策略

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2)债券投资策略

基于基金流动性管理和有效利用基金资产的需要,本基金将投资于流动

性较好的指数成份券等债券,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提高基金资产的投资

收益。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货币政策、证券市场变化等分析判断

未来利率变化,结合债券定价技术,进行个券选择。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政策性金融债3-5年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相应会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

风险收益特征 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

份券,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的比较图

注:1.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期限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2.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

费用类型 (M)/持有期限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N)

投资人在申购或赎回本基金时,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可按照不超过

申购费(前收费) 申购或赎回份额0.4%的标准向投资人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

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投资人在申购或赎回本基金时,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可按照不超过

赎回费 申购或赎回份额0.4%的标准向投资人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

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注:基金管理人可以针对特定投资人(如养老金客户等)开展费率优惠活动,详见基金

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15%

托管费 0.05%

销售服务费 -

1、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

费用;

2、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

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4、基金的证券交易、结算费用;

5、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其他费用

6、基金相关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

用;

7、基金上市费及年费、IOPV计算与发布

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

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本基金特定风险如下:

1、标的指数回报与债券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

标的指数并不能完全代表整个债券市场。标的指数成份债券的平均回报率与整个债券

市场的平均回报率可能存在偏离。

2、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债券的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公司经营状况、投资人心理

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导致指数波动,从而使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

生风险。

3、跟踪偏离风险

以下因素可能导致基金投资组合的收益率无法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收益率:

(1)基金有投资成本、各种费用及税收,而指数编制不考虑费用和税收,这将导致基

金收益率落后于标的指数收益率,产生负的跟踪偏离度。

(2)指数成份券派发现金利息等因素将导致基金收益率超过标的指数收益率,产生正

的跟踪偏离度。

(3)当标的指数调整成份券构成,或成份券在指数中的权重发生变化,或标的指数变

更编制方法时,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可能暂时扩大与标的指数的构成差异,而且会产

生相应的交易成本,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扩大。

(4)投资者申购、赎回可能带来一定的现金流或变现需求,在遭遇标的指数成份券流

动性差等情形时,基金可能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或承担冲击成本,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

踪误差扩大。

(5)在基金进行指数化投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例如跟踪指数的水平、

技术手段、买入卖出的时机选择等,都会对基金收益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基金跟踪偏离度

和跟踪误差。

(6)其他因素产生的偏离。如因受到最低买入手数的限制,基金投资组合中个别债券

的持有比例与标的指数中该债券的权重可能不相同;因指数发布机构指数编制错误等产生

的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4、投资人赎回失败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成份券市值规模变化等因素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由此可能

导致投资人按原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并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能无法按照新的最小申购、

赎回单位全部赎回。

5、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

本基金赎回对价主要为现金替代。在组合证券变现过程中,由于市场变化、部分成份

券流动性差等因素,导致投资人变现后的价值与赎回时赎回对价的价值有差异,存在变现

风险。

6、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的风险

本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为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

长率。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可能

存在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的风险。

7、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

尽管可能性很小,但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如出现变更标的指数的情形,本基金将变更

标的指数。基于原标的指数的投资政策可能改变,投资组合需随之调整,基金的收益风险

特征将与新的标的指数保持一致,投资者须承担此项调整带来的风险与成本。

8、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

本基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25%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3%以

内,但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可能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本基金净值

表现与指数价格走势可能发生较大偏离。

9、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由指数编制机构发布并管理和维护,未来指数编制机构可能由于各

种原因停止对指数的管理和维护,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

工作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

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投资人将面临更

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风险。

自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标的指数的编制及发布至解决方案确定并实施前,基金管理人应

按照指数编制机构提供的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指数信息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维

持基金投资运作,该期间由于标的指数不再更新等原因可能导致指数表现与相关市场表现

存在差异,影响投资收益。

10、成份券停牌的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券可能因各种原因临时或长期停牌,发生成份券停牌时可能面临如下风

险:

(1)基金可能因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而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扩大。

(2)停牌成份券可能因其权重占比、市场复牌预期、现金替代标识等因素影响本基金

二级市场价格的折溢价水平。

(3)若成份券停牌时间较长,在约定时间内仍未能及时买入或卖出的,则该部分款项

将按照约定方式进行结算(具体见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之“申购赎回清单

的内容与格式”相关约定),由此可能影响投资者的投资损益并使基金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

踪误差。

(4)在极端情况下,标的指数成份券可能大面积停牌,基金可能无法及时卖出成份券

以获取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由此基金管理人可能在申购赎回清单中设置较低的赎

回份额上限或者采取暂停赎回的措施,投资者将面临无法赎回全部或部分ETF份额的风险。

11、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

本基金的多项服务委托第三方机构办理,存在以下风险:

(1)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因多种原因,导致代理申购、赎回业务受到限制、暂停或终止,

由此影响对投资者申购赎回服务的风险。

(2)登记机构可能调整结算制度,对投资者基金份额、组合证券及资金的结算方式发

生变化,制度调整可能给投资者带来理解偏差的风险。同样的风险还可能来自于证券交易

所及其他代理机构。

(3)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基金托管人及其他代理机构可能违约,导致基金或投资

者利益受损。

12、债券回购风险

债券回购为提升基金组合收益提供了可能,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例如:回购交易中,

交易对手在回购到期时不能偿还全部或部分证券或价款,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风险;回购

利率大于债券投资收益而导致的风险;由于回购操作导致投资总量放大,进而放大基金组

合风险的风险;债券回购在对基金组合收益进行放大的同时,也放大了基金组合的波动性

(标准差),基金组合的风险将会加大;回购比例越高,风险暴露程度也就越高,对基金净

值造成损失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如发生债券回购交收违约,质押券可能面临被处置的风险,

因处置价格、数量、时间等的不确定,可能会给基金资产造成损失。

二)本基金面临的其他风险如下:

1、市场风险,主要包括:(1)政策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3)利率风险;(4)

购买力风险;(5)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风险;(6)再投资风险;(7)信用风险;

2、基金管理风险,主要包括:(1)管理风险;(2)交易风险;(3)运营风险;(4)

道德风险;

3、流动性风险,主要包括:(1)本基金交易方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2)拟投资市

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3)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

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4)对ETF基金投资人而言,ETF可在二级市场进行买卖,因此也

可能面临因市场交易量不足而造成的流动性问题,带来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流动性风险;

4、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政策性金融债,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1)政策性银行改制后的信用风险,若未来政策性银行进行改制,政策性金融债的性

质有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债券信用等级也可能相应调整,基金投资可能面临一定信用风险;

(2)政策性金融债流动性风险,政策性金融债市场投资者行为具有一定趋同性,在极

端市场环境下可能集中买入或卖出,存在流动性风险;

(3)投资者集中度风险,政策性金融债发行人较为单一,若单一主体发生重大事项变

化,可能对基金净值表现产生较大影响。

5、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6、其他风险,主要包括:(1)操作风险;(2)技术风险;(3)法律风险;(4)其

他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相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

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根据该院届时有效的仲

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

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

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

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客服电话:400-887-9555

● 《招商中证政策性金融债3-5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招商中证政策性金融债3-5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招商中证政策性金融债3-5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