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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销售对象并修改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2023-09-22 10:52:45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3年9月25日起调整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对象,并相应修改招募说明书的相关内容,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此次拟调整销售对象的基金共3只,列表如下:

序号 基金全称

1 交银施罗德稳安3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 交银施罗德稳安6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 交银施罗德稳安9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改内容要点

本公司拟在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的“(四)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定”中明确:

“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销售或对销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个人投资者、公募资产管理产品、职业年金计划、企业年金计划、养老金产品和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上述调整不涉及上述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上述销售对象调整事宜自2023年9月25日起生效。本公司将按照法规要求在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更新上述相关内容。

三、重要提示

1、机构投资者(含公募资产管理产品)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办理上述基金申购等相关业务,若机构投资者通过非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上述基金,则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笔申请。未来上述基金可根据实际情况在非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向机构投资者销售。

基金管理人有权对某类或某只资产管理产品持有上述基金的金额或份额数量进行限制并有权拒绝其全部或部分申购申请,具体以基金管理人认定为准。

公募资产管理产品及金融机构自营账户的具体范围以基金管理人认定为准。

2、本公告仅对上述基金调整销售对象及修改招募说明书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及相关业务公告。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进行咨询、查询。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