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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加银康泰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Y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3-09-22 06:14:04

民生加银康泰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Y类份

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9月1日

送出日期:2023年9月2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康泰养老2040三年混合(FOF) 基金代码 012311

下属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康泰养老2040三年混合(FOF)Y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7399

基金管理人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9月23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基金中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2040年12月31日(含该日)以前,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了三年的最短持有期,在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结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含)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在目标日期2040年12月31日次日(即2041年1月1日),不再设定最短持有期,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转型后基金合同的约定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基金经理 苏辛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1年9月23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3年9月1日

其他 1、在目标日期2040年12月31日次日(即2041年1月1日),在不违反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的情况下,本基金将转型为“民生加银安盈稳健混合型基金

中基金(FOF)”,并不再设定最短持有期。 2、《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6个月内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注:自2022年11月17日起,本基金增加民生加银康泰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Y类份额类别。Y类基金份额是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份额类别,Y类基金份额的

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同时遵守基金法律文件及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中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及第十部分“到达目标日期后基金的转型”了解详

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是采用目标日期策略的基金中基金,目标日期为2040年12月31日。本基金通过大类资产配置,灵活投资于多种具有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基金,寻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目标日期到期后,本基金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主要通过稳健的资产配置策略,力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依法发行或上市的基金、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含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股票(包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及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其他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含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60%,2041年1月1日以后合计原则上不高于基金资产的3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策略包括: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用目标日期策略,即随着所设定目标日期2040年的临近,逐步降低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增加非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投资操作上,核心需以下滑曲线的资产比例为指引,基金可根据中短期经济、政策、价值比较等情况做限定幅度内的战术资产配置。本基金对于下滑曲线资产配置中枢的偏离原则上不得超过上限正10%,不得低于下限负

15%。 2、基金选择策略 在确定了各类资产的种类和投资比例之后,需要对各类资产的子基金进行筛选。本基金将基于对现有基金产品体系化的研究,通过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自下而上精选出各类别基金中优质的产品做各类资产配置的标的。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还包括A股投资策略、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转型前的业绩比较基准:X×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5%-X)×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X具体取值见招募说明书。 转型后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7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及货币型基金中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基金合同生效当年/基金份额增设当年的相关数据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2.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0,000 0.80%

1,000,000≤M<2,000,000 0.60%

2,000,000≤M<5,000,000 0.40%

M≥5,000,000 1,000元/笔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0天 0.75%

30天≤N<180天 0.50%

N≥180天 0.00%

注: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销售机构可对Y类基金份额实施费率优惠或豁免申购费用,请见相关公告或以销售

机构的安排为准。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45%

管理费(转型后) 0.30%

托管费 0.10%

托管费(转型后) 0.075%

注:1、为避免重复收费,本基金管理人不对本基金基金资产中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部分计提管理

费,本基金的托管人不对本基金基金资产中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基金部分收取托管费。

2、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对本

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托管费实施一定的费率优惠。具体优惠方式请参见相关公告。

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以及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主要风险包括:本基金特有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职业道德风险、流动性

风险、资产配置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

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本基金特有风险包括:

本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字样,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保收益,

可能发生亏损。

1、本基金设定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对于单笔申购,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短

持有期为三年,三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在最短持有期限结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起可

以提出赎回申请;但在基金转型日(2040年12月31日次日)之前,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不足三

年的,在转型日之后(含转型日)可以提出赎回申请,不受三年持有期限制。自本基金转型为“民生加银安

盈稳健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之日起即可在开放日赎回基金份额。

2、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中基金,投资于依法发行或上市的基金、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

额(含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股票(包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

票及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

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

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此外,其他基金的上市基金份额可能会因投资者风险偏好变化、经济数据公告、交易机制设计等引起交

易价格与其基金份额净值相比出现折价或溢价的情形。

3、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风险

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于公开募

集的证券投资基金既可能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投资不同类型的

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

4、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

5、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因此将面临海外市场风险、汇率风险、政治管制

风险。

6、本基金采用目标日期策略,即随着所设定目标日期2040年的临近,逐步降低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

例,增加非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

7、港股通每日额度限制

港股通业务实施每日额度限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开市前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新增的买单申报

将面临失败的风险;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持续交易时段或收市竞价交易时段,港股通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当

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

8、汇率风险

9、境外投资风险

(1)本基金将通过港股通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进入、可投资对象、税务政策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

制,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而

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2)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A股市场规则,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

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10、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是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份额类别,Y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

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同时遵守基金法律文件及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个人养老金相关制度规定,保障投资人参与个人养老金

投资基金业务相关资金及资产的安全封闭运行。除另有规定外,Y类基金份额购买等款项需来自投资人个人

养老金资金账户,Y类基金份额赎回等款项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投资人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

者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具体业务规则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个人养老金可投资的基金产品需符合《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

的相关条件,具体名录由中国证监会确定,每季度通过相关网站及平台等公布。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可能出现

不符合相关条件从而被移出名录的情形,届时本基金将暂停办理Y类份额的申购,投资者由此可能面临无

法继续投资Y类份额的风险。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关于本基金的争议解决方式,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争议的处理”部分。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msjy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88咨询。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