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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和D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2023-10-20 06:26:23

关于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和D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满足基金投资者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10月20日起,对旗下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C类和D类基金份额并对本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作相应修改,前述事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本次修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增C类和D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加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9202)和D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9203),本基金将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A/B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其中A/B类基金份额为本基金原前端后端收费模式基金份额,其中前端收费份额即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510080;后端收费份额即B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511080。

本基金增加C类和D类基金份额后,本基金投资者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将自动划归为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A/B类基金份额。原投资者选择的前端或后端收费模式保持不变,A/B类基金份额的业务规则保持不变。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B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2.新增C类、D类基金份额收费模式及费率

(1)申购费

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具体费率结构如下:

申购金额(M) D类基金份额

非养老金特定客户申购费率 D类基金份额

养老金特定客户申购费率

M<50万 0.3% 0.09%

50万≤M<200万 0.2% 0.06%

200万≤M<500万 0.1% 0.03%

M≥500万 按笔收取,1000元/笔 按笔收取,1000元/笔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D类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

本基金C类、D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赎回,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日 1.50%

7日≤N<6个月 0.5%

6个月≤N<9个月 0.3%

9个月≤N<1年 0.1%

N≥1年 0%

注:一年为365日,1个月为30日

本基金C类、D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由赎回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该类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期长于7日(含)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的25%归入基金财产,余额为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计提。

二、适用的销售机构

1、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3层

法定代表人:胡甲

邮政编码:100029

电话:(010)86497908、(010)86497909

传真:(010)86497997、(010)86497998

联系人:吕雪飞、张晓丽

2、其他销售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销售机构名录。

如有其他销售渠道新增办理本基金C类、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网站届时公示为准。

三、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修改

为确保本基金增加C类、D类基金份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公司就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不涉及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协商一致。

四、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附件3《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上述修改已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适当程序,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加C类和D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查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更新)。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基金合同约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如有疑问,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1:销售机构名录

附件2:《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附件3:《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0日

附件1:销售机构名录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机构名录

(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幢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28号德力西大厦1号楼19楼

法人姓名: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电话:0571-81137494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2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26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屠彦洋

联系电话:010-65980380

传真:010-6598040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站:http://www.1234567.com.cn

(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18号同花顺大楼

法人姓名:凌顺平

联系人:吴强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4)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6号(写字楼)1号楼4层1-7-2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2号楼

法定代表人:邹保威

联系人:姜颖

联系电话:13522549431

传真:010-89188000

客服电话:

个人业务:95118,4000988511

企业业务:4000888816

公司网址:kenterui.jd.com

(5)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秦艳琴

联系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61840699

客服电话:400-0618-518

公司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6)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戴彦

联系人:陈亚男

联系电话:021-23586583

客服电话:95357

公司网站:http://www.18.cn

(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张扬路500号华润时代广场10F

法人姓名:杨文斌

联系人:王诗玙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9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8)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30层30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人姓名:王翔

联系人:何楚楚

电话:18616250531

客服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9)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1226号诺亚财富中心

法人姓名:吴卫国

联系人:黄欣文

电话:021-80358749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10)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19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19层

法人姓名:王德英

联系人:崔丹

电话:0755-83169999

客服电话:4006105568

公司网址:www.boserawealth.com

(11)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1088号平安财富大厦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1088号平安财富大厦7楼

法人姓名:陈祎彬

联系人:汤艳丽

传真:021-22066653

客服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12)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大望路金地中心A座28层

法定代表人:武建华

电话:(010)59313555

传真:(010)56642623

联系人:丛瑞丰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0-888

公司网址:http://www.zzfund.com

(13)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A座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401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熊小满

电话:010-56251471

传真:010-62680827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www.hcjijin.com

(14)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陈慧慧

电话:010-85657353

传真:010-65884788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址:licaike.hexun.com

(15)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三亚湾路国际客运港区国际养生度假中心酒店B座(2#楼)27楼2714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北京国际俱乐部C座写字楼11层

法定代表人:张峰

联系人:闫欢

电话:010-85097302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

公司网址:www.harvestwm.cn

(16)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2号楼10层1001号04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航产融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张昱

联系人:李艳

传真:010-64788016

客户服务电话:400-012-5899

公司网址:www.prolinkfund.com

(17)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兰溪路900弄15号52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临潼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联系人:兰敏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户服务电话:400-118-1188

公司网址:www.66liantai.com

(18)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2栋34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平安幸福中心B座7层

法定代表人:张斌

联系人:孙博文

电话:010-83363033

传真:010-83363072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2

公司网址:www.xinlande.com.cn

(19)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10层1206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10层1206

法定代表人:彭浩

联系人:孙小梦

客服电话:4000048821

网址:www.taixincf.com

(20)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法定代表人:马永谙

联系人:卢亚博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8208

公司网址:www.licaimofang.com

(21)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厦2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厦24层

法定代表人:胡雄征

联系人:魏晨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公司网址:www.yixinfund.com

(22)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om

(23)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103室

法定代表人:葛新

联系人:林天赐

传真:010—59403027

客户服务电话:95055-4

公司网址:www.duxiaomanfund.com

(24)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联系人:王超

传真:010-85632773

客户服务电话:95510

公司网址:http://fund.sinosig.com

(25)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龚江江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26)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塘南街57号6幢221室

办公地址:上海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53楼

法人姓名:李兴春

联系人:张仕钰

电话:021-60195205

传真:021-61101630

客服电话:400-032-5885

公司网址:www.leadfund.com.cn

(27)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新华社第三工作区A座4、5层

法定代表人:吴志坚

联系人:焦金岩

传真:010-63156532

客服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28)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人姓名:张跃伟

联系人:吴艳秋

电话:021-2069-1831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址:www.erichfund.com

(29)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法人姓名:申健

联系人:张蜓

电话:021-20219988

传真:021-20219923

客服电话:021-20292031

公司网址:www.wg.com.cn

(30)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人姓名:TEOWEEHOWE

联系人:叶健

电话:0755-89460507

传真:0755-21674453

客服电话:400-684-0500

公司网址:www.ifastps.com.cn

(31)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法人姓名:穆飞虎

联系人:穆飞虎

电话:010-58982465

传真:8610-62676582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公司网址:www.xincai.com

(32)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法人姓名:卜勇

联系人:于舒

电话:0411-3902782818640801075

传真:0411-39027835

客服电话:4000-899-100

公司网址:www.yibaijin.com

(33)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11层1108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11层1108(518000)

法人姓名:赖任军

联系人:刘昕霞

客服电话:400-8224-888

公司网址:www.jfz.com

(34)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联系人:王锋

联系电话:025-66996699-887226

传真:025-66008800-887226

客服电话:95177

公司网址:www.snjijin.com

(35)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联系人:徐亚丹

联系电话:021-51327185

传真:021-50710161

客服电话:400-799-1888

公司网址:http://www.520fund.com.cn

(36)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59号18层03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59号18层03单元

法定代表人:吕柳霞

联系人:毛善波

联系电话:021-50810687

传真:021-58300279

客服电话:021-50810673

公司网址:www.wacaijijin.com

(37)青岛意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234号海航万邦中心18层

法定代表人:GiambertoGiraldo

联系人:牟冲

传真:+86-532-87071099

客户服务电话:400-612-3303

公司网址:www.yitsai.com

(38)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广中西路1207号30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116号大华银行大厦703室

法定代表人:郑新林

联系人:陈抗

客户服务电话:021-68889082

公司网址:www.pytz.cn

(39)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楼503

办公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楼503

法定代表人:温丽燕

电话:0371-85518396

传真:0371-85518397

联系人:高培

客户服务电话:400-0555-671

网址:www.hgccpb.com

(40)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院6号楼7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院6号楼712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电话:010-66154828

传真:010-63583991

联系人:魏素清

客户服务电话:010-66154828

网址:www.5irich.com

(41)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1幢1区1403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广场2座16楼01、08单元

法定代表人:粟旭

电话:021-53398953、021-53398880、021-53398863

传真:021-53398801

联系人:张宇明、王玉

客户服务电话:4001681235

网址:www.luxxfund.com

(42)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联系人:仲秋玥

电话:010-88066632

传真:010-63136184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43)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绿地紫峰大厦2005室

法人姓名:吴言林

联系人:林伊灵

电话:025-66046166-810

传真:025-56663409

客服电话:025-66046166

公司网址:www.huilinbd.com

(44)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3046号香江金融大厦2111

办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3046号香江金融大厦2111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董宣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公司网址:www.yilucaifu.com

(45)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55号通华科技大厦7层

法定代表人:沈丹义

联系人:杨徐霆

联系电话:021-60818249

传真:021-60818187

客服电话:400-101-9301

公司网址:https://www.tonghuafund.com

(46)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399号运通星财富广场1号楼B座14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向城路288号国华金融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杨新章

联系人:张爽爽

传真:021-68595766

客户服务电话:952303

公司网址:www.huaruisales.com

(47)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法定代表人:杨健

联系人:李海燕

电话:010-65309516

传真:010-65330699

客户服务电话:400-673-7010

公司网址:www.jianfortune.com

附件2: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或位置 原《基金合同》条款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

一、前言 删除以下内容:

(七)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二、释义 增加以下内容:

基金份额分类:指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代码不同,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或有不同。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包括A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前端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收取后端申购费用,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前/后端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三、基金合同当事人

(一)基金发起人

(二)基金管理人

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中三路诺德金融中心主楼10D

法定代表人:周兵 修改后为:

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中三路诺德金融中心主楼10D

法定代表人:胡甲

四、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

1、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

(7)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每份基金单位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修改后为:

1、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

(7)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单位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的授权代表共同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修改后为: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的授权代表共同组成。同一类别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召开事由

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经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持有10%以上(不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提议时,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4)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修改后为:

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经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持有10%以上(不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提议时,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4)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或提高销售服务费;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召开事由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变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修改后为: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变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七、基金的基本情况 增加以下内容:

(七)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包含A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前端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收取后端申购费用,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前/后端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B类、C类和D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B类、C类、D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结构、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的销售等,此项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提前公告。

十、基金的日常申购和赎回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

5、申购费用按单笔申购申请金额对应的费率乘以单笔确认的申购金额计算;

修改后为: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

5、申购费用按对应类别基金份额单笔申购申请金额对应的费率计算,计算公式参见招募说明书;

十、基金的日常申购和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和费用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和费用

2、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单位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T日的基金单位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公告。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4、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如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修改后为: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和费用

2、本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单位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T日的各类基金单位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公告。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4、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如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十、基金的日常申购和赎回

(八)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没有能力全部兑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全部兑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可能对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未受理部分可延迟至第二开放日办理,并以第二开放日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直至将申请赎回份额全部赎回为止。投资人在申请赎回时有权对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份额选择延迟赎回或放弃延迟赎回。

3)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的,且存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单日的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以上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以上的部分进行自动延期办理。对于其余当日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占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并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且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能赎回部分作延期赎回处理。 修改后为:

1、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没有能力全部兑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全部兑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可能对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未受理部分可延迟至第二开放日办理,并以第二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直至将申请赎回份额全部赎回为止。投资人在申请赎回时有权对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份额选择延迟赎回或放弃延迟赎回。

3)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的,且存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单日的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以上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以上的部分进行自动延期办理。对于其余当日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占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并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且以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能赎回部分作延期赎回处理。

十、基金的日常申购和赎回

(八)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连续巨额赎回成立的条件及处理方式

……

(2)连续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第二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应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1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两个月时,可将重复刊登暂停公告的频率调整为每月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修改后为:

2、连续巨额赎回成立的条件及处理方式

……

(2)连续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第二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应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各类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1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各类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两个月时,可将重复刊登暂停公告的频率调整为每月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各类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十六、基金资产估值

(七)估值错误的处理

(七)估值错误的处理

……

4、基金份额净值差错处理的原则和方法

(1)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当错误达到或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的,应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2)当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差错给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需要进行赔偿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界定双方承担的责任,经确认后按以下条款进行赔偿:

…… 修改后为:

(七)估值错误的处理

……

4、基金份额净值差错处理的原则和方法

(1)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差错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当错误达到或超过该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的,应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2)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差错给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需要进行赔偿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界定双方承担的责任,经确认后按以下条款进行赔偿:

……

十六、基金资产估值

(九)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将当日的净值计算结果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依据本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修改后为: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将当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结果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依据本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十七、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运营过程中,从基金资产中支付的费用

1、费用种类

增加以下内容:

(3)销售服务费;

十七、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运营过程中,从基金资产中支付的费用

2、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增加以下内容: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B类、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在通常情况下,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划出,由基金管理人分别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十七、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运营过程中,从基金资产中支付的费用

2、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

上述(一)项1中(3)至(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基金成立前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自基金发行费用中列支,不另从基金资产中支付,与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按有关法规列支。

修改后为:

……

上述(一)项1中(4)至(9)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基金成立前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自基金发行费用中列支,不另从基金资产中支付,与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按有关法规列支。

十七、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二)申购和赎回费用

(二)申购和赎回费用

1、本基金申购费用最高为不超过申购金额的3%。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

2、本基金赎回费用最高为不超过赎回金额的1.5%。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不包括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其他情况下,如赎回费率采用按持有期递减的方式,持有期达一定期限后,如赎回费率仅收取登记注册人的登记注册费,则赎回费全部作为登记注册费用,在此之前的赎回费用的70%作为登记注册费用和基本手续费,其余30%归入基金资产。

修改后为:

(二)申购和赎回费用

1、本基金A类、B类、D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最高为不超过申购金额的3%。A类、B类、D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该类基金份额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本基金赎回费用最高为不超过赎回金额的1.5%。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不包括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

十八、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三)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的收益以现金形式进行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单位再投资于本基金。红利再投资免收手续费用,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限制;除非基金份额持有人成功办理了选择取得红利再投资,否则其持有本基金基金单位的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

2、每一基金单位享有同等分配权;

……

7、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修改后为:

1、本基金的收益以现金形式进行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该类基金单位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单位再投资于本基金。红利再投资免收手续费用,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限制;除非基金份额持有人成功办理了选择取得红利再投资,否则其持有本基金基金单位的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

2、由于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7、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十八、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基金收益的范围、基金净收益、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原则、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支付方式等内容。

修改后为: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基金收益的范围、基金净收益、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原则、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支付方式等内容。由于不同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不同,基金管理人可相应制定不同的收益分配方案。

十八、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六)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2、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若投资者的现金红利不足以支付银行转帐或其它费用,基金登记注册人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分红实施日的基金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单位,不足0.01份基金单位的,四舍五入。 修改后为:

2、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若投资者的现金红利不足以支付银行转帐或其它费用,基金登记注册人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分红实施日的基金单位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单位,不足0.01份基金单位的,四舍五入。

二十、基金的信息披露

(三)公开披露的信息

4、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每开放日的次日披露该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修改后为:

4、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每开放日的次日披露该开放日本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二十、基金的信息披露

(三)公开披露的信息

5、临时公告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修改后为:

5、临时公告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二十、基金的信息披露

(四)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者电子确认。 修改后为: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者电子确认。

附件3: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章节或位置 原《托管协议》条款 修订后的《托管协议》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中三路诺德金融中心主楼10D

法定代表人:周兵 修改后为:

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中三路诺德金融中心主楼10D

法定代表人:胡甲

二、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删除以下内容:

本协议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七、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

每份基金单位资产净值等于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单位总份额后的价值。

修改后为:

1、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

本基金A/B类、C类、D类基金份额每份基金单位资产净值等于计算日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类基金单位总份额后的价值。

八、基金收益分配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据

增加以下内容:

由于不同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不同,基金管理人可相应制定不同的收益分配方案。

十四、基金管理人的报酬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增加以下内容:

(六)其他费用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计提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