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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成长新动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成长新动能混合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3-10-26 06:32:46

广发成长新动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成长新动能混合C)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10月23日

送出日期:2023年10月2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广发成长新动能混合 基金代码 162717

下属基金简称 广发成长新动能混合C 下属基金代码 013711

基金管理人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11-25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22-11-25

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郑澄然

证券从业日期 2015-07-17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

其他 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

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注:(1)本基金为偏股混合型基金。本基金由广发再融资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于2022

年11月25日转型而来。

(2)广发再融资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自2021年9月23日起增设C类份额。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重点关注新动能主题相关的投资机会,通过自下而上的深度挖掘、精选个

投资目标

股,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

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

府债、金融债、次级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

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等)、股指期货、国债

投资范围 期货、期权、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

范围。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

于6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投资于新动能主题的

上市公司股票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和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得包括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如未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对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做出相应调整。

具体包括:1、资产配置策略;2、股票投资策略;3、债券投资策略;4、资产支

持证券投资策略;5、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所指的新动能主题,指在未来经济发展中,受益于科技创新,以新技术、

新材料、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为代表的新经济行业及相关上市公司。这些行

业及公司,一方面,利用新技术、新材料在传统行业中进行产业提升改造,助力

产业结构升级,另一方面,开展技术研发,发展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扩大

了高端产品供给,提供了新的经济增长点,是能在未来经济转型中提供可持续发

展动能的产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部分参考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新动能主题相关行业或公司包

括但不限于:

(1)新能源领域:主要包括核电产业、风能产业、太阳能产业、生物质能及其他

主要投资策略

新能源产业(包括生物质能、潮汐能、原子能、地热能、氢能、波浪能、海流能、

温差能)、智能电网产业、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新能源汽车装置和配件制造、

新能源汽车相关设施制造、新能源汽车相关服务。

(2)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主要包括半导体和集成电路、电子信息、下一代信息

网络、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新兴软件、互联网、物联网和智能硬件。

(3)新材料及高端装备领域:主要包括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

石化化工新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前沿新材料及相关技

术服务,智能制造、航空航天、先进轨道交通、海洋工程装备及相关技术服务。

(4)生物医药领域,主要包括生物制品、高端化学药、高端医疗设备与器械及相

关技术服务。

随着科技发展,本基金将按照以上标准适时对主题涵盖范围进行动态调整,将相

关行业及上市公司纳入本基金主题的界定范围内。

中证新兴产业指数收益率×55%+人民币计价的恒生指数收益率×25%+中证全债指

业绩比较基准

数收益率×20%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

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

风险收益特征

(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

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

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注:详见《广发成长新动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文件中“基金的投资”。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本基金份额转型当年(2022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未按自然年度折算。

2、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本基金C

类份额

申购费(前收费) - -

无申购

赎回费 N

7日 ≤ N

N ≥ 30日 -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20%

托管费 0.20%

销售服务费 0.50%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诉

讼费和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的

其他费用 银行汇划费用、账户开户费用和账户维护费、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

生的各项合理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

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风险

(1)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既能投资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亦能投资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因

此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变化均会影响到本基金的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将发挥专业研究优势,加强对市

场、上市公司基本面和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五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情形,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

(3)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风险

1)港股交易失败风险;2)汇率风险;3)港股通可投资标的范围调整带来的风险;4)境外市场的风

险;5)本基金存在不对港股进行投资的可能。

(4)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

1)基差风险;2)合约品种差异造成的风险;3)标的物风险;4)衍生品模型风险。

(5)投资国债期货的风险

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

(6)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主要包括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及评级风险等。

(7)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

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8)投资期权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期权,投资期权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是衍生品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衍生品基础资产交

易量大于市场可报价的交易量而产生的流动性风险;衍生品合约价格和标的指数价格之间的价格差的波动

所造成基差风险;无法及时筹措资金满足建立或者维持衍生品合约头寸所要求的保证金而带来的保证金风

险;交易对手不愿或无法履行契约而产生的信用风险;以及各类操作风险。

(9)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

1)市场风险;2)流动性风险;3)退市风险;4)集中度风险;5)系统性风险;6)政策风险

2、开放式基金的共有风险

(1)市场风险;(2)管理风险;(3)职业道德风险;(4)流动性风险;(5)合规性风险;(6)投资

管理风险;(7)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等。

3、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及定期报告等。

如投资者对基金合同有争议的,争议解决处理方式详见基金合同“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部分或

相关章节。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广发基金官方网站[www.gffunds.com.cn][客服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

(1)《广发成长新动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广发成长新动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3)《广发成长新动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5)基金份额净值

(6)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7)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