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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成长先锋混合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3-10-27 06:14:18

摩根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成长先锋混

合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10月26日

送出日期:2023年10月2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摩根成长先锋混合 基金代码 378010

下属基金简称 摩根成长先锋混合A 下属基金代码 378010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有限公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6-09-20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19-12-27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倪权生

证券从业日期 2011-07-05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招募说明书第八章“基金的投资”。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内市场上展现最佳成长特质的股票,积极捕捉高

投资目标 成长性上市公司所带来的投资机会,努力实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

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

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总资产的

70%-95%,债券及其它短期金融工具为 0-30%,并保持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

投资范围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对于中国证监会允

许投资的创新金融产品,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投资管理。本基金

投资重点是具有高成长潜力的上市公司股票,80%以上的非现金股票

基金资产属于上述投资方向所确定的内容。

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在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本

基金投资范围将及时做出相应调整,以调整变更后的比例为准。

(1)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方式,挖

掘具有突出成长潜力且被当前市场低估的上市公司,主动出击、积极

主要投资策略

管理将是本基金运作的重要特色。

(2)固定收益类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股票投资为主,一般市场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不会积极追求大类资产配置,但为进一步控制投资风险,

优化组合流动性管理,本基金将适度防御性资产配置,进行债券、货

币市场工具等品种投资。 在券种选择上,本基金以中长期利率趋势

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趋势、货币政策及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

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重点选择那些流动性较好、风险水平合理、

到期收益率与信用质量相对较高的债券品种。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

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

资。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总指数收益率×20%

本基金是主动型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较高风险品种,预

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根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管理人和相关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

不改变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

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 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本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于2013年12月7日由原“富时中国A600成长指数×80%+同业存款利率

×20%”变更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总指数收益率×20%”。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0元 ≤ M

申购费(前收费) 100万元 ≤ M

M ≥ 500万元 1000元/笔

0天 ≤ N

7天 ≤ N

赎回费 1年 ≤ N

2年 ≤ N

N ≥ 3年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50%

托管费 0.25%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

其他费用

费用。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欲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投资于本基金的风险

1、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将对本基金资产产生潜在风险,主要

包括:

(1)政策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

(3)利率风险

(4)购买力风险

2、信用风险

3、投资风险

4、流动性风险

5、管理风险

6、本基金特定风险

选取高成长性上市公司股票是本基金投资组合管理的关键环节,也是影响资产组合业绩

的重要因素。鉴于当前国内证券市场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市场存在的非有效性会使上市公司

基本面研究与估值方法等产生偏离,同时经济景气循环与行业周期性变化也将影响到上市公

司持续成长表现,最终导致所选择的证券不能完全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目标,为组合绩效带来

一定风险。

7、操作或技术风险

8、合规性风险

9、科创板股票投资风险,包括:(1)科创板股票的流动性风险;(2)科创板企业退市

风险;(3)投资集中度风险;(4)市场风险;(5)系统性风险;(6)股价波动风险;(7)政

策风险;

10、投资于存托凭证的风险

11、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

12、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风险

13、其它风险

关于本基金完整的风险揭示请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

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

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

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

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址:am.jpmorgan.com/cn 客服电话:400-889-4888

●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