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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如意招享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3-11-01 06:06:13

易方达如意招享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10月30日

送出日期:2023年11月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易方达如意招享混合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501222

(FOF-LOF)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交易所及上上海证券交易所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11-01

市日期 2023-02-01

基金类型 基金中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2-11-01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张浩然

证券从业日期 2015-07-14

场内简称 如意招享

扩位证券简称 如意招享FOF

易方达如意招享一年封闭运作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封闭运

其他: 作期于2023年10月31日届满,自2023年11月1日起进入开放

期,基金名称变更为“易方达如意招享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通过大类资产的合理配置及基金精选,在控制整体风险的前提下,力

投资目标

争实现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基金(含公开

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REITs”),不含QDII

基金及香港互认基金)、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科

创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

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香港证券市场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

投资范围 股票”)、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

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中期票据、短

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不低于基

金资产的80%,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资产不超过基金资产的30%,

投资于港股通股票的资产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封闭运作期到期前

两个月和后两个月本基金不受前述比例限制。

封闭运作期届满后,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在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

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以及权益类混合型基金。权益类混

合型基金指至少满足以下一条标准的混合型基金:(1)基金合同约

定投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2)基金最近4期

季度报告中披露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不低于60%。

本基金将秉承稳健的投资风格,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力争为投资

者获得稳定的投资回报。本基金的主要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

基金筛选策略、组合构建策略。本基金的长期资产配置将以固定收益

类资产为主,在此基础上,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

结合的方式对未来市场环境进行预测和判断,确定基金资产在权益类

资产和固定收益类资产间的配置比例,并随着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

的相对变化,动态调整组合中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基金筛选策略是

基金配置策略的基础,本基金所投资的全部基金都应是通过基金筛选

主要投资策略

策略选择出的标的基金。对被动型基金和主动型基金将使用不同的筛

选方法。在通过资产配置策略获得资产配置比例、通过基金筛选策略

获得标的基金池后,本基金将通过基金配置策略完成具体的基金组合

构建。本基金将通过对短周期内的基金多因子分解,结合公开披露的

信息估算拟投资基金的最新资产配置比例和短期风格定位,通过优化

求解的方法,得到匹配资产配置比例的最优基金组合。在此基础之上,

基金管理人可以结合其他定性因素对组合进行调整,形成最终的投资

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中债新综合指数(财富)收益率×80%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

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高于债券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

(FOF)。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证

风险收益特征

券市场,除了需要承担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

面临汇率风险、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的风险、以及通过内地与香港股

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的风险等特有风险。本基金通过内地与

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的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

示”部分。

注:投资者可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注: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期间的相关数据按实际存续期计算。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

心申购的全国社会

保障基金、依法设立

的基本养老保险基

金、依法制定的企业

年金计划筹集的资

金及其投资运营收

益形成的企业补充

申购费(前收

M

费)

企业年金单一计划

以及集合计划)、可

以投资基金的其他

社会保险基金、以及

依法登记、认定的慈

善组织;将来出现的

可以投资基金的住

房公积金、享受税收

优惠的个人养老账

户、经养老基金监管

部门认可的新的养

老基金类型

按笔收取,

M ≥ 500万元 同上

1,000元/笔

M

按笔收取,

M ≥ 500万元 同上

1,000元/笔

N ≤ 6天 1.50%

7天 ≤ N ≤ 29天 0.75%

30天 ≤ N ≤ 89天 0.50%

赎回费

90天 ≤ N ≤ 179天 0.50%

180天 ≤ N ≤ 364天 0.30%

N ≥ 365天 0.00%

注:1.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2.本基金场外、场内

的申购费率相同。3.场内交易费用以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4.本基金开放期内场内场外赎

回费率相同。5.对于投资者在本基金更名前持有的基金份额,更名后,其持有期限为更名前

持有期限加上更名后的持有期限,投资者份额持有时间记录规则以登记结算机构最新业务规

则为准。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60%

托管费 0.15%

信息披露费、审计费等,详见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其他费用

章节。

注:1.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管理费按前一

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所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公允价值后的余额(若为负

数,则取0)的0.6%年费率计提。

2.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本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

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所持有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公允价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

取0)的0.15%年费率计提。

3.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1)无法获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

险;(2)基金份额终止上市的风险以及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3)投资于非权益

类资产的风险;(4)主要投资于基金所面临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主要投资于基金

而面临的被投资基金业绩不达目标影响本基金投资业绩表现的风险、赎回资金到账时间较晚

影响投资人资金安排的风险、双重收费风险、投资公募REITs的特有风险、投资于可上市交

易基金的二级市场投资风险、被投资基金的运作风险、被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经营风险和

相关政策风险;(5)可能较大比例投资于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所面临的风险;(6)本基金

投资范围包括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香港证券市场股票而面临

的香港股票市场及港股通机制带来的风险;(7)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科创板股票、北交所

股票、存托凭证、资产支持证券等特殊品种而面临的其他额外风险。此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市

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税收风险、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

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等其他一般风险。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

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投资本基金可能面临的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

分。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准予易方达中证沪港深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

册为本基金,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

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各方当事人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

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最终将通过

仲裁方式处理,详见《基金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funds.com.cn][客服电话:400881808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