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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裕景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以及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3-11-08 07:02:54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根据《博时裕景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3年11月10日起对博时裕景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对基金合同、《博时裕景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中有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现将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相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博时裕景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方案概要

  (1)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赎回费用与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等不同,将基金份额划分为A类、B类、C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代码:019626)和B类基金份额(代码:002519)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不收取销售服务费;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代码:019968 )。

  A类、B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基金费率

  本基金增设的C类基金份额后,基金相关费率具体如下:

费率结构

申购费率

赎回费率

管理费率(年费率)

托管费率(年费率)

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首次申购最低金额

追加申购最低金额

账户最低基金份额余额

申购金额(M,元)

M<100万

100万≤M<300万

300万≤M<500万

M≥500万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Y)

Y<7日

7日≤Y<6个月

Y≥6个月

代销机构

直销机构

代销机构

直销机构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0.30%

0.10%

每笔100元

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1.50%

0.00%

0.00%

0.30%

0.08%

0.00%

1元

1元

1元

1元

1份(按交易账户统计)

B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0.80%

0.50%

0.30%

每笔1000元

B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1.50%

0.10%

0.00%

0.00%

1元

1元

1元

1元

1份(按交易账户统计)

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0.00%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1.50%

0.00%

0.00%

0.10%

1元

1元

1元

1元

1份(按交易账户统计)

  1)各代销机构对上述首次申购及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赎回费用由赎回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该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0%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其他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中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其他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等,本公司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或者调整销售机构。

  1)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自本公告生效之日起开通申购、赎回业务;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自本公告生效之日起开通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业务进行调整并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披露。

  二、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次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修改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实质利益,该修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三、重要提示

  1、基金管理人已履行了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3年11月10日起生效,并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sera.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2、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其他事项

  1、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568(全国免长途话费);

  (2)本公司网址:http://www.bosera.com。

  2、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8日

  附件1: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第二部分 释

原基金合同内容

59、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赎回费用收取方式等不同,将基金

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两类不同的类别,有关基金份额分类的具

体规定详见招募说明书相关章节

修订后基金合同内容

59、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

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60、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赎回费用与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

等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三类不同的类

别,有关基金份额分类的具体规定详见招募说明书相关章节

61、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指本基金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

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62、C类基金份额:指本基金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不收取申购费,而是从本类

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第 三 部 分

基 金 的 基 本

情况

第 六 部 分

基 金 份 额 的

申购与赎回

第 八 部 分

基 金 份 额 持

有人大会

第 十 五 部 分

基金费用与

税收

第十六部分

基 金 的

收益与分配

第 十 八 部 分

基金的信息

披露

第 二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合

同内容摘要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赎回费用收取方式等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

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两类不同的类别,有关基金份额分类的具体规定详见招

募说明书相关章节。

本基金A类和B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

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

说明书》。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

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

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

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6、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A类、B类基金份额申购份额具

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

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

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

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

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并进行公告。

一、召开事由

1、除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当出现或

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

赎回费率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

费方式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

管费率。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不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实施前在指定媒

介上刊登公告。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

有人可对A类、B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

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七)临时报告

……

16、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

变更;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赎回费用与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等不同,将基金份额分

为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三类不同的类别,有关基金份额分类

的具体规定详见招募说明书相关章节。

本基金A类、B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

金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

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

书》。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

列示,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该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

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的

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6、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A类、B类和C类基金份额申购份额

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

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

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

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

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

率、基金赎回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并进行公告。

一、召开事由

1、除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当出现或需

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调高销售服务费率;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

费率、销售服务费率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变更收费方式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

服务费年费率为0.1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基金持续销售以及基金份

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

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

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

顺延。

……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基金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

费率和基金销售服务费率。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基金销售服务费

率,不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规定于新的费率实施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

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

对A类、B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

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七)临时报告

……

16、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

费率发生变更;

基金合同摘要修改同基金合同正文部分内容

附件2: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章节

八、基金资产

净 值 计 算 和

会计核算

九、基金收益

分配

十一、基金费

原托管协议内容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1. 当任何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差错时,视

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

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

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当

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

造成损失的,应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他当

事人追偿。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

有人可对A类、B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

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

(五)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

管费率。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不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实施前在指定媒

介上刊登公告。

(七)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时间

1.复核程序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等,根据本托管

协议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核。

2.支付方式和时间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

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

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

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修改后托管协议内容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1. 当任何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差错时,视为该

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任何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

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

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当发生

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

的,应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

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

对A类、B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

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

(三)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

服务费年费率为0.1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基金持续销售以及基金份

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

(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基金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

费率和基金销售服务费率。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基金销售服务费

率,不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规定于新的费率实施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八)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基金销售服务费的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时间

1.复核程序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基金销售服务费

等,根据本托管协议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核。

2.支付方式和时间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

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

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

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

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

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