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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预见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3-11-08 06:04:10

中欧预见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11月7日

送出日期:2023年11月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中欧预见平衡养老三年持有混合发起(FOF) 基金代码 014403

基金管理人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1月18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基金中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锁定持有期为3年,锁定持有期到期后进入开放持有期

基金经理 邓达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3年1月18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2年8月1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之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应当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运用目标风险策略对大类资产进行配置,在力争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资产净值的长期稳健增值,力求满足投资者的养老资金理财需求。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依法发行或上市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含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REITs”))、股票(包含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

款以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合计原则上不超过60%,其中权益类资产(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的战略配置目标比例中枢为50%,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40%-55%,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投资于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的投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10%,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15%。计入上述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60%的混合型基金;2、根据基金披露的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中任一季度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均不低于60%的混合型基金。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或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运用恒定资产配置比例策略来实现对目标风险的控制,即通过静态的资产配置模型将风险维持在一定水平。在恒定资产配置比例下,基金管理人会根据市场的运行情况、估值水平、再平衡等因素进行一定幅度的动态资产配置调整。 本基金是一只平衡型目标风险基金,在战略资产配置层面,本基金原则上会以50%的基金资产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为了确保资产配置的有效性,本基金会采取战术资产配置策略作为有效补充,基于宏观经济发展趋势、政策导向、市场未来的发展趋势以及各大类资产未来的风险收益比等因素,判断权益类资产和非权益类资产之间的相对吸引力,在一定范围内调整大类资产配置的比例,权益类资产占比的区间因此控制在40%-55%的范围。对于不同类别的公募基金,本基金将分别按照不同的指标进行筛选: 对货币型基金,主要从基金规模、流动性、风险、收益率等层面进行评估,以满足流动性管理要求为主。 对于指数基金、ETF、大宗商品基金等被动管理的公募基金,本基金主要通过其配合市场、行业板块轮动等进行优选配置,增强投资回报。本基金使用日最大跟踪偏离度、累计跟踪偏离度、日均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等指标评估其投资风格、收益情况、波动性以及回撤等并考虑子基金的基金规模、是否是市场基准指数、是否开放申购赎回等因素,选择优质标的进行投资。 对于主动管理的公募非货币型基金,本基金通过基金评价研究机构推荐、量化指标筛选打分等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初步分析,获得候选基金池。在候选基金池范围内,从多维度对待选投资标的进行定性分析,并做出最终的投资决策。 关于混合型基金的投资,本基金将从实际运作情况出发,通过计算混合型基金最近四期定期报告中股票的投资比例而划分为过去四个季度季末股票仓位均不低于60%的偏股混合型基金、过去四个季度季末平均股票仓位均不高于30%的偏债混合型基金及其他混合型基金三大类。其中本基金在投资其他混合型基金时还将更加强调实际定性调

研的作用,以确保更加清晰的了解其配置方案、投资策略及风险收益特征。对偏股混合型基金,由于其风险收益特征更接近股票型基金,因此本基金将偏股混合型基金与股票型基金并入一类进行优选。而对偏债混合型基金来说,本基金会相对更注重考查其业绩稳健性及承担额外风险的性价比。 关于公募REITs的投资,本基金将综合考量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基金资产配置策略、底层资产运营情况、流动性及估值水平等因素,对公募REITs的投资价值进行深入研究,精选出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公募REITs进行投资。本基金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变化,可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公募REITs,但本基金并非必然投资公募REITs。 对于股票投资,本基金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主动投资管理策略,精选价值被低估的个股,对公司的历史沿革、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前景、资产及权益价值等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分析,反复推敲测算公司的合理价值。 对于港股投资,本基金主要采用“自下而上”个股研究方式,精选出具有投资价值的优质标的。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50%+中证800指数收益率*43%+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5%+中证商品期货成份指数收益率*2%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万 0.80%

100万≤M<500万 0.60%

M≥500万 100.00元/笔

赎回费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60%

托管费 0.15%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本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中扣除本基金持有的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托管人自

身托管的的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计提。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风险主要包括:

-市场风险

1、政策风险,2、利率风险,3、信用风险,4、通货膨胀风险,5、再投资风险,6、法律风险

-管理风险;

-流动性风险;

-策略风险;

-其它风险;

-特有风险:

1、本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

亏损。投资人应当以书面或电子形式确认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征。

2、本基金是养老目标基金,基金通过目标风险策略,追求养老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其中本基金投资

于权益类资产(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占基金资产的

比例合计原则上不超过60%,其中权益类资产(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的战略配置目标比例中枢

为50%,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40%-55%。各类资产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海外市场等的变化都将影响

到本基金业绩表现和投资者长期养老目标的实现,在极端情形下,本基金可能会出现本金亏损的情形。

3、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设置锁定持有期,原则上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为3年,基金份额在锁

定持有期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锁定持有期到期后进入开放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自其开放持有期

首日起才能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锁定持有期内不能赎回及转换转出基金

份额的风险。

4、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因此本基金所

持有的基金的业绩表现、持有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水平等因素将影响到本基金的基金业绩表现。

5、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除了持有的本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持有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部分不收取托管费,申购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不包括按照基金合同应归入基金资产的部分)、销售

服务费等,基金中基金承担的相关基金费用可能比普通开放式基金高。

6、本基金的主要投资范围为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占本基金相当比例的被投资基金暂停估值、

所投资或持有的基金份额暂停申购/赎回,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其他合适的可替代的基金品种,本基金可能

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或延缓办理赎回业务。

7、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基金时,对于封闭式基金而言,当要卖出基金的时候,可能会面临在一定的价

格下无法卖出而要降价卖出的风险;对于流通受限基金而言,由于流通受限基金的非流通特性,在本基金参

与投资后将在一定的期限内无法流通,在面临基金大规模赎回的情况下有可能因为无法变现造成流动性风

险。

8、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工作日

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本基金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影响本基金的资金安排。

9、本基金会面临基金价格变动的风险。如果基金价格下降到买入成本之下,在不考虑分红因素影响的

情况下,本基金会面临亏损风险。

10、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管理人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但仍

或面临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由于

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市场利率波动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

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11、港股交易失败风险:港股通业务试点期间存在每日额度限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或

称“联交所”)开市前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新增的买单申报将面临失败的风险;在联交所持续交易

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当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

12、汇率风险: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的港币买入参考汇率和卖出

参考汇率,并不等于最终结算汇率。港股通交易日日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净额换汇,将

换汇成本按成交金额分摊至每笔交易,确定交易实际适用的结算汇率。故本基金投资面临汇率风险,汇率波

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

13、境外市场的风险。

(1)本基金将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进入、投资额度、可投资对象、税务政策等方

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

造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2)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A股市场规则,此外,在港股通机制下参与香港股票投资还将面临

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特殊风险:

1)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香港市场证券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交易价格并无涨跌幅上

下限的规定,因此港股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

2)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只有沪港深三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

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因此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

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联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时,联交所将可能停市,投资者将面临在停市

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出现境内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认定的交易异常情况时,境内证券交易服务公

司将可能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投资者将面临在暂停服务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

4)投资者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情况,所取得的港股通股票

以外的联交所上市证券,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相关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港股通股票权

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得的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在联交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行

权;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联交所上市证券,可以享有相关权益,

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

5)代理投票。由于中国结算是在汇总投资者意愿后再向香港结算提交投票意愿,中国结算对投资者设

定的意愿征集期比香港结算的征集期稍早结束;投票没有权益登记日的,以投票截止日的持有作为计算基

准;投票数量超出持有数量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数。

14、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

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15、发起式基金的特有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之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应当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故投资者还可能面临本基金自动终止的风险。

16、本基金可投资公募REITs,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基金价格波动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风险、流动

性风险、终止上市风险、税收等政策调整风险等。

-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可能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则任

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位于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按其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

地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争议处理期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约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为本基金合同之目的,不含港澳台立法)管辖。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zofund.com][客服电话:400-700-9700]

1、《中欧预见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

《中欧预见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托管协议》

《中欧预见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