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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安保泰悦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023-11-09 06:07:54

国寿安保泰悦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3年11月8日

送出日期:2023年11月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国寿安保泰悦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 基金代码 019908

下属基金简称 国寿安保泰悦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9908

下属基金简称 国寿安保泰悦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9909

基金管理人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 开放频率 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本基金对投资者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个月的滚动持有期。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

基金经理 陶尹斌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2013年07月14日

注:本基金募集期为: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24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保持资产流动性以及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当期收益以及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国债、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货币市场工具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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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投资中主要基于对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深入分析以及对宏观经济的动态跟踪,采用期限匹配下的主动投资策略,主要包括:类属资产配置策略、期限结构策略、久期调整策略、信用债投资策略、分散投资策略、杠杆策略、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策略等投资管理手段,对债券市场及债券收益率曲线的变化进行预测,相机而动、积极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0%+一年期人民币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与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注:请投资者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截至本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日,本基金尚未成立。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截至本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日,本基金尚未成立。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国寿安保泰悦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认购费 M<1,000,000 0.3% -

1,000,000≤M<5,000,000 0.1% -

M≥5,000,000 1000元/笔 按笔收取 -

申购费(前收费) M<1,000,000 0.3% -

1,000,000≤M<5,000,000 0.1% -

M≥5,000,000 1000元/笔 按笔收取 -

赎回费 - 0%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3个月的滚动运作期,不收取赎回费用

国寿安保泰悦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认购费 - 0% -

申购费(前收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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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费 - 0%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3个月的滚动运作期,不收取赎回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0.20%

托管费 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0.05%

销售服务费 国寿安保泰悦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A 0%

国寿安保泰悦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C 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0.20%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诉讼费、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银行汇划费用、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交易证券、期货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

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

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

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再投资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管

理风险、实施侧袋机制对投资者的影响、本基金特定投资策略带来的风险及其他风险。本基金特定投资策

略带来的风险包括:

(1)本基金为纯债债券型基金,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债券的特定风险即成为本基

金及投资者主要面对的特定投资风险。债券的投资收益会受到宏观经济、政府产业政策、货币政策、市场

需求变化、行业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所选投资标的的成长性与市场一致预期不符而造成个券价格

表现低于预期的风险。

(2)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3个月的滚动运作期。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每个交易日开放申购,但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每个运

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或赎

回被确认失败的,则该基金份额将自动进入下一个运作期。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滚动运作期内不能

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3)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这类证券的风险主要与资产质量有关,比如债务人违约可

能性的高低、债务人行使抵消权可能性的高低,资产收益受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的影响程度,资产收益

与外部经济环境变化的相关性等。如果资产支持证券受上述因素的影响程度低,则资产风险小,反之则风

险高。

(4)本基金可投资于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由于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和交易,且限制

投资者数量上限,潜在流动性风险相对较大。若发行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或投资者大量赎回需要变现资产时,

受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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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损失。

(5)本基金可以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是因期货

市场价格波动使所持有的期货合约价值发生变化的风险。基差风险是期货市场的特有风险之一,是指由于

期货与现货间的价差的波动,影响套期保值或套利效果,使之发生意外损益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分为两

类:一类为流通量风险,是指期货合约无法及时以所希望的价格建立或了结头寸的风险,此类风险往往是

由市场缺乏广度或深度导致的;另一类为资金量风险,是指资金量无法满足保证金要求,使得所持有的头

寸面临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6)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

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等。流动性风险是指信用衍生品在交易转让过程中,因无法找到交易对手或交易对手

较少导致难以将其以合理价格变现的风险;偿付风险是指在信用衍生品存续期内由于不可控制的市场或环

境变化,创设机构可能出现经营状况不佳或用于偿付的现金流与预期发生偏差,从而影响信用衍生品结算

的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由于创设机构,或所受保护债券主体经营情况,或利率环境出现变化,引起信

用衍生品交易价格波动的风险。本基金采用信用衍生品对冲信用债的信用风险,当信用债出现违约时,存

在信用衍生品卖方无力或拒绝履行信用保护承诺的风险。

(7)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

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因此本

基金面临自动终止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本基金的争议解决方式: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址:http://www.gsfunds.com.cn客服电话:4009-258-25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3、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