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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优选领航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3-11-13 09:41:14

国泰优选领航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11月10日

送出日期:2023年11月13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国泰优选领航一年持有

基金简称基金代码013279

期混合(FOF)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01-05

基金类型基金中基金交易币种人民币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运作方式其他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

期限为一年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2-01-05

基金经理的日期

周珞晏

证券从业日期2010-02-01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3-11-10

基金经理的日期

曾辉

证券从业日期2008-06-16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

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

其他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

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本基金以大类资产配置为核心,结合各类资产中优选基金策略,在控

投资目标

制风险水平的同时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

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

金”,包括香港互认基金、QDII基金、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公募REITs”))、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

投资范围

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

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

企业债、公司债、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

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等)、资

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

监会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

金资产的80%,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和满足条

件的混合型基金)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的60%,投资于港股通

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全部股票资产的50%,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

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15%。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

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其中,上述“满足条件的混合型基金”指满足下述条件之一的混合型

基金:①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应不低于基金资产的60%;②

最近四个季度中任意一个季度定期报告披露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均

不低于基金资产的60%。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变更投资比例

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范

围和投资比例规定。

1、资产配置策略;2、基金投资策略;3、股票投资策略;4、存托凭

主要投资策略证投资策略;5、债券投资策略;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7、公

募REITs投资策略。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恒生中国企业指数收益率(估值汇率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

×1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30%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

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FOF)、债券型基金和

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低于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FOF)。

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时,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

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M<1,000万元1.00%

认购费

按笔收

M≥1,000万元1000元/笔

M<1,000万元1.20%

申购费(前收费)

按笔收

M≥1,000万元1000元/笔

赎回费-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1.00%

托管费0.20%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

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基金交易费用,本基金投资

其他基金产生的其他基金的销售费用(如申购费、赎回费、销售

其他费用

服务费等),但法律法规禁止从基金财产中列支的除外;基金的

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因投资港股通

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

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1、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投资于本基

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基金管理人运用本基金的基金财产申购自身管

理的基金的(ETF除外),应当通过直销渠道申购且不得收取申购费、赎回费(按照相关法规、

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应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除外)、销售服务费(如有)等

销售费用。

2、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有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运作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

基金特定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

能不一致的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特定风险:

1、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

场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FOF)、债券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低于股票型基

金和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

2、投资标的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净

值会由于所持基金份额净值的波动而波动,所持基金面临的风险也将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

的风险。

3、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风险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时,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

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1)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

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

为剧烈的股价波动。

(2)港股交易失败风险

港股通业务存在每日额度限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开市前阶段,当日额度使用

完毕的,新增的买单申报将面临失败的风险;在联交所持续交易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

当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如果未来港股通相关业务规则发生

变化,以新的业务规则为准。

(3)汇率风险

本基金以人民币计价,但本基金通过港股通投资香港证券市场。港币相对于人民币的汇

率变化将会影响本基金以人民币计价的基金资产价值,从而导致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汇

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人民币对港币的汇率的波动也可能加大基金净值的

波动,从而对基金业绩产生影响。此外,由于基金运作中的汇率取自汇率发布机构,如果汇

率发布机构出现汇率发布时间延迟或是汇率数据错误等情况,可能会对基金运作或者投资者

的决策产生不利影响。

(4)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

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

定的流动性风险。

(5)境外市场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股票,投资将受到香港市场宏观经济运行情况、货币政策、财政政策、

产业政策、交易规则、结算、托管以及其他运作风险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上述因素的波动和

变化可能会使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

4、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存在以下风险:

(1)特定原始权益人破产风险、现金流预测风险等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

(2)资产支持证券信用增级措施相关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利率风险、评级风险等与

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

(3)管理人违约违规风险、托管人违约违规风险、专项计划账户管理风险、资产服务

机构违规风险等与专项计划管理相关的风险;

(4)政策风险、税收风险、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风险、技术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其他风

险。

5、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存

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6、投资公募REITs可能面临的风险

本基金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变化,可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公募REITs,

但本基金并非必然投资公募REITs。本基金投资公募REITs时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包括但

不限于:

(1)基金价格波动风险。公募REITs大部分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具有权益属性,

受经济环境、运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基础设施项目市场价值及现金流情况可能发生变化,可

能引起公募REITs价格波动,甚至存在基础设施项目遭遇极端事件(如地震、台风等)发生

较大损失而影响基金价格的风险。

(2)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风险。公募REITs投资集中度高,收益率很大程度依赖基础设

施项目运营情况,基础设施项目可能因经济环境变化或运营不善等因素影响,导致实际现金

流大幅低于测算现金流,存在基金收益率不佳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运营过程中租金、收费

等收入的波动也将影响基金收益分配水平的稳定。此外,公募REITs可直接或间接对外借款,

存在基础设施项目经营不达预期,基金无法偿还借款的风险。

(3)基金份额交易价格折溢价风险。公募REITs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申请在交易所上市,在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将根据相关交易规则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

价格可能受诸多因素影响;此外,公募REITs还将按照相关业务规则、基金合同约定进行估

值并披露基金份额净值等信息。由于基金份额交易价格与基金份额净值形成机制以及影响因

素不同,存在基金份额交易价格相对于基金份额净值折溢价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公募REITs采取封闭式运作,不开通申购赎回,只能在二级市场交

易,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此外,公募REITs持有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全部份额,如发

生特殊情况需要处置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可能会由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流动性较弱

而带来损失(如证券不能卖出或贬值出售等)。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通过项目公司持有的

基础设施资产可能会存在无法处置及变现的风险。

(5)政策调整风险。公募REITs存在因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政策修改等基金管理

人无法控制的因素的变化,使基金或投资者利益受到影响的风险,例如:公募REITs运作过

程中可能涉及基金持有人、公募基金、资产支持证券、项目公司等多层面税负,如果国家税

收等政策发生调整,可能影响投资运作与基金收益;监管机构基金估值政策的修改导致基金

估值方法的调整而引起基金净值波动;相关法规的修改导致基金投资范围变化,基金管理人

为调整投资组合而引起基金净值波动等。

(6)利益冲突风险。公募REITs基金管理人可能同时管理多支同类型的公募REITs;

公募REITs基金管理人聘请的运营管理机构可能持有或为其他同类型的基础设施项目提供

运营管理服务;公募REITs原始权益人也可能持有或管理其他同类型的基础设施项目等。由

于上述情况,公募REITs的关联方可能与公募REITs存在一定的利益冲突。

(7)估值风险。基础设施资产的评估以收益法为主,收益法进行估价时需要测算收益

期、测算未来收益、确定报酬率或者资本化率,并将未来收益折现为现值。由于基础设施资

产的评估值是基于相关假设条件测算得到的,估值技术和信息的局限性导致基础设施资产的

评估值并不代表对基础设施资产真实的公允价值,也不构成未来可交易价格的保证。在基础

设施项目出售的过程中,可能出现成交价格低于估值的情形,对基金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8)市场风险。公募REITs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低于80%,投资于

利率债、AAA级信用债、货币市场工具的比例不超过20%,因此也面临证券市场价格波动风

险,市场风险主要为债券投资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收益率曲线风险、利差风险、

市场供需风险、购买力风险等。

(9)终止上市风险。公募REITs运作过程中可能因触发法律法规或交易所规定的终止

上市情形而终止上市,导致投资者无法在二级市场交易。

7、基金承担费用比其他普通开放式基金高的风险

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基金财产主要投资于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除投资于本基

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基金的部分不收

取托管费、申购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按照相关法规、

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应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除外)、销售服务费(如有)外,

基金中基金承担的相关基金费用可能比普通的开放式基金高。

8、本基金设置基金份额持有人最短持有期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最

短持有期限为一年,在最短持有期限内该笔基金份额不可赎回,自最短持有期限的下一工作

日起(含该日)可赎回。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经友好协商解决,如经

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有权按《基金合同》的约定提交仲裁,仲裁机构见《基金

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或咨询客服电话:400-888-868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更新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