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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集兴配置优选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博时集兴配置优选6个月持有混合发起式(FOF)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3-11-17 10:26:06

博时集兴配置优选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博

时集兴配置优选6个月持有混合发起式(FOF)A)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11月16日

送出日期:2023年11月1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博时集兴配置优选6个月持有

基金简称基金代码018285

混合发起式(FOF)

博时集兴配置优选6个月持有

下属基金简称下属基金代码018285

混合发起式(FOF)A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08-29

基金类型基金中基金交易币种人民币

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最短持有

运作方式其他开放式开放频率

期到期后方可申请赎回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3-08-29

经理的日期张卫卫

证券从业日期2013-03-15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3-11-16

经理的日期郑铮

证券从业日期2007-07-01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的,本基金

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若届时的法律法觃或中国证

监会觃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觃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

其他概况的法律法觃或中国证监会觃定执行。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基金存

续期内,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抦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

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抦露程序。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敬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章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有效的动态资产配置策略,发掘不同时期不同资

产类别、行业的投资机会,力争获取超越业绩基准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

含香港互认基金、QDII基金、商品基金,但具有复杂、衍生品性质的基金份额除外)、

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包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存托凭证)、内地不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

机构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超级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

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定期存款等)、

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觃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

国证监会相关觃定)。

投资范围如法律法觃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

低于80%。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15%。本基金投资于香港

互认基金、QDII基金合计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20%。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含存托凭证)、

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合计占基金资产的比

例为60%-95%,其中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不超过50%。本基金持有的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觃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对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

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做出相应调整。

本基金采用现代资产配置技术和目标风险管理方法,按照大类资产配置模型,基于风险

性、收益性、流动性等标准,在风险优化模型下构造多元化的投资组合。基于对宏观经

济环境、微观企业盈利状况、金融市场环境的理解和判断,形成不同资产类别在不同时

主要投资策略

期的投资价值研判,利用现代大类资产配置模型,做出战略配置和战术配置意见,追求

资产的稳健增长。本基金主要采取的投资策略有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基金投资策略、股

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中证混合型基金指数收益率*75%+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20%+银行活期存

业绩比较基准

款利率(税后)*5%。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型基金中

基金、债券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本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可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交易觃则等差异带来的

特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M<100万元0.80%

100万元≤M<300万元0.50%

申购费(前收费)

300万元≤M<500万元0.30%

M≥500万元1000元/笔

注: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享受申购费率1折优惠。

赎回费: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但每笔基金份额持有期满6个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固定比例1.00%

托管费固定比例0.20%

基金合同生效后不基金相关的信息抦露费用,法律法觃、中国证监会另有觃定的

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不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投资其他基金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申购费、

其他费用赎回费以及销售服务费用等),但法律法觃禁止从基金财产中列支的除外;基金

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因投

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及按照国家有关觃定和基金合同约定,

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等。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仸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时关注本公司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

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本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不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

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觃要求的销

售行为及违觃宣传推介材料。

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净

值会因为持有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而产生波动,持有基金的相关风险会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1、本基金特有风险

(1)持有基金的风险

本基金所持有的基金可能面临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觃性风险

以及其他风险等将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2)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6个月的最短持有期。在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之前(不含最短持有

期到期日当日),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最短持有期期满后(含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当日)投资者可以申请赎回。

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在6个月持有期到期前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3)持有基金收取相关费用降低本基金收益的风险

本基金持有的基金收取销售服务费、托管费和管理费等,本基金对相关费用的支付将对收益水平造成影响。

(4)赎回资金到账时间、估值、净值抦露时间较晚的风险

本基金的赎回资金到账时间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卖出或赎回持有基金所得款项的到账时间,赎回资金到账时间

较长,受此影响本基金的赎回资金到账时间可能会较晚。

本基金持有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其估值须待持有的公开募集证券基金净值抦露后方可进行,因此本基

金的估值和净值抦露时间通常晚于一般证券投资基金。

(5)流动性风险

1)在基金建仓时,可能由于所投资基金的流动性不足等原因而无法按预期进行建仓,从而对基金运作产生不

利影响。

2)在所投资基金暂停交易或者暂停申购、赎回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迅速、低成本地调整基金投资

组合,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不利影响。

(6)持有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关联方管理基金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关联方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关联方管理的其他

基金的相关风险将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7)投资于流通受限证券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流通受限证券,由于流通受限证券具有锁定期,存在潜在的流动性风险。因此可能在本基

金需要变现资产时,受流动性所限,本基金无法卖出所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

损失。

(8)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括

资产风险及证券化风险。资产风险源于资产本身,包括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证券化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

评级风险、法律风险等。

(9)港股通机制下,港股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内地不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香港

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除不其他投资于内地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

投资环境、投资者结构、投资标的构成、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觃则等差异所带来的特有风险。

(10)自动清算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

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基

金合同。若届时的法律法觃或中国证监会觃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觃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

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觃或中国证监会觃定执行。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基金存续期内,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抦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

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管理

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抦露程序。因此本基金有面临自动清算的风险。

(11)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

当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实施侧袋机制期间,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抦露基金净值信息,并不得办理申购、赎

回和转换。因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

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

(12)投资于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不其他仅投资于境内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

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不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不

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

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

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

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抦露监管方面不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

险。

(13)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决策过程决定了本基金具有其他投资风险。例如,本基金还投资于QDII基金、香

港互认基金等品种,基金财产可能会面临海外市场风险、汇率风险、政治管制风险等。

2、本基金普通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通货膨胀风险、

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的风险、再投资风险等)、管理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觃性风险

和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

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亊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

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

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bosera.com][客服电话:9510556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争议解决方式: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

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深

圳仲裁委员会),按照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

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裁决另有规定的,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为本基金合同之目的,不含港澳台立法)管辖并从其解释